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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规程-韶关热电
发布时间:2010/10/9  阅读次数:26170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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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量的变化;
(9) 受热面的集灰、结焦、吹灰;
(10)  锅炉配件制造厂 href="http://www.jnboiler.cn/" target=_blank>锅炉漏风及泄漏;
(11)  汽包水位的变化;
(12)  过热汽压力的变化;
(13)  煤粒细度的变化;
(14)  床温、床压的变化;
(15)  石灰石系统的投停;
(16)  返料系统异常。
5.6.2  汽温调整
(1)  锅炉汽温调节采用Ⅰ、Ⅱ级过热器喷水减温器调节,Ⅰ减作为粗调,Ⅱ减作为细调。
(2)  维持过热器出口温度540+-105℃;
(3)  注意压力变化对汽温的影响,给水压力对减温水量的影响,掌握其规律,做到有预见性的调整;
(4)  通过过热器吹灰可以提高汽温;
(5)  汽温调整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过热器各管段壁温在允许范围内;
(6)  下列情况下应注意汽温变化:
a.  降负荷时;
b.  燃烧不稳时;
c.  投退高加时;
d.  煤种变化大时;
e.  给水压力变化大时。
5.7  床温调节
(1)  锅炉床层温度一般为920±40℃之间;床温升至990℃时DCS声光报警,床温升至1050℃时MFT动作;床温低至820℃时DCS声光报警,床温低至800℃且点火燃烧器没有投入运行时MFT动作,床温低至650℃无论点火燃烧器是否投入运行MFT均动作。
(2)  床层温度过高,且持续时间过长,会造成床层结焦而无法运行。反之,床层温度过低,燃烧不完全,甚至会发生灭火。调节床层温度的主要手段是调节给煤量和一次风量;也可通过改变石灰石供给量和排渣量来调节床温。
(3)  当床温超出正常范围时,调整配风、给煤。床温高时,适当减少给煤量,加大流化风量;床温低时反之。
(4)  防止床温过高,可增大石灰石供给和关掉冷渣器,来增加床料量以降低床温,降低负荷,直到床温开始下降为止。床温低则反之。
5.8  床压调节
床压是CFB锅炉监视的重要参数,是监视床层流化质量,料层厚度的重要指标。
(1)  锅炉正常运行时,床压应控制在6KPa左右;
(2)  一般情况下通过改变排渣量及石灰石量来维持床压正常;
(3)  床压高时,可增加一次风率,使排渣更容易,使床压降至正常值;
(4)  床压过高时,注意床层是否结焦,减少给料,加强排渣;注意床层是否结焦;
(5)  床压低时,减少排渣量及石灰石给料量。
5.9  NOx、SO2排放浓度调节
(1)  烟气排放系数(正常运行中):
SO2排放值:350mg/Nm3
NOx排放值:250mg/Nm3
CO 排放值:200mg/Nm3
(2)  检查锅炉SO2的排放,手动或自动调节石灰石的给料速率,保证SO2的排放值符合当地法规;SO2的排放值不允许长时间地低于标准的75%,因为这能导致锅炉低效率运行。
(3)  控制烟气中NOx排放值的手段之一是调节床温,当床温高于940℃时,NOx会明显升高,通过改变一、二次风及二次风间的配比、调节过剩空气系数等手段进行调节。床温范围在820~900℃之间,NOx排放值最低。
5.10  配风调节
一、二次风的调整原则是:
(1)  一次风调整床料流化、床温和床压。
(2)  二次风控制总风量,在一次风满足流化、床温和料层差压的前提下,在总风量不足时,可逐渐开启二次风门,随负荷的增加,二次风量逐渐增加。
(3)  当断定部分床料尚未适应流化时,临时增大一次风流量和排渣量。
(4)  注意床内流化工况、燃烧情况、返料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清除。当床温升高或降低,应及时调整一、二次风量比率、给煤量等。
5.11  其他
(1)  当床温低到800℃前,应投入启动燃烧器。
(2)  锅炉运行时,应注意观察各部位温度和阻力的变化,温度或阻力不正常时,应检查是否由于漏风、过剩空气过多、结焦和燃烧不正常引起的,并采取措施消除。
(3)  坚持每班整体吹灰一次。
(4)  运行中应注意煤质情况的变化,根据煤质情况对锅炉进行相应调整。
6 锅炉停炉
6.1 正常停炉
6.1.1  停炉前的准备:
(1)  得到值长停炉命令,联系有关人员做好停炉前准备工作,将操作票发给控制员填写。
(2)  停炉前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发现的缺陷记录在有关记录本内,以便检修时处理。
(3)  对事故放水电动门、向空排气门做可靠性试验,若有缺陷及时消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4)  停炉不超过三天,细煤仓煤位尽可能降低;大修或长时间停炉,应提前联系燃料人员停止物料制备,将锅炉房细煤仓排空,石灰石仓排空。
(5)  燃油系统投入准备,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及时投入稳燃。
(6)  停炉前应进行一次全面吹灰。
6.1.2  停炉操作:
(1)  逐渐减少燃料和风的输入,将锅炉的负荷降至50%,通过调节锅炉主调节器的设定值来实现,应保持正常床温。
(2)  降负荷过程中,保证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0℃。
(3)  在负荷降到50%和锅炉停止运行以前须吹灰,防止含硫分的积灰吸收空气中的水份而导致管子的腐蚀。
(4)  继续降低锅炉负荷,以每分钟不超过10%的速度降低燃烧料量。
(5)  根据负荷情况开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门及对空排气门,停炉后视汽压上升情况关闭。
(6)  当降低负荷时,保持蒸汽温度高于饱和温度。
(7)  在床温低于800℃之前投入启动燃烧器,继续降低给煤量,停用电除尘。
(8)  根据床温情况逐渐减小给煤量直至停止全部给煤机(保持石灰石给料处于自动状态,直至停止给煤为止)。
(9)  停机后,关闭主汽门和隔离汽门。
(10)  当需要时,汽包水位调节器切为手动状态,始终维持正常的汽包水位。
(11)  继续流化床料,并且控制受压部件降温速率小于50℃/h。
(12)  在床温约450℃时,停止启动燃烧器。
(13)  当床温至少降至400℃时,停止一、二次风机运行。
(14)  回料器温度降至260℃以下停止高压流化风机及引风机运行。
(15)  停炉后汽包水位升至最高可见值后停止上水,开省煤器再循环。
6.2  停炉热备用
(1)  当循环流化床锅炉需要暂时停止运行,可以进行压火操作,保持可随时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2)  当锅炉准备压火时,停止石灰石给料系统,负荷降至最低时停止给煤,当床温下降、氧量上升时,将风机的入口导叶和风道控制档板关闭,依次停止各风机运行。
(3)  当床温低于650℃启动时,可投启动油燃烧器使床温升高到650℃以上,然后投煤,提高床温。
(4)  在整个压火、热启动过程中应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6.3  停炉后的冷却
(1)  锅炉床层坍落后,紧闭烟风系统各门。
(2)  若需要快速冷却;停炉10~12小时后可开启风机挡板、检查孔进行自然通风。
(3)  停炉12小时后,可启动引风机、高压风、一次风机及二次风机,对炉膛进行强制通风冷却,但风挡板开度不得过大,控制降温速率150℃/h以下(根据耐火材料制造厂家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上水放水,但必须注意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50℃。
(4)  当床温降至150℃时,停运高压风机,二、一次风机,开启炉墙下部人孔门,根据降温速率可适当调大炉膛负压值。
(5)  当炉内温度降至60℃以下时,停运引风机。
(6)  若锅炉停运热备用或不必加快冷却时,可不进行强制通风冷却;停炉24小时后可进行自然通风。
(7)  当锅炉停用时间超过5天,应将床料排出,可回收粒子较小的床料,否则,不必将炉内床料排出。
6.4  停炉注意事项
(1)  锅炉尚有压力和转机未切除电源时应留人加以监视。
(2)  停炉降压时,控制降压速度为0.05~0.1MPa/min,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50℃。
(3)  停止上水后,立即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以保护省煤器。
(4)  停炉热备用时,应密闭各处挡板,关闭所有截门,尽量减小汽温汽压的下降。
(5)  冬季停炉应做好防冻措施。
(6)  各转动机械不应停电,若有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汇报值长、值长助理同意。
(7)  旋风分离器受热管子的保护:如果机组被切除,旋风分离器受热面管子可能会出现迅速升温情况,一旦旋风分离器上部环行集箱上热电偶显示蒸汽温度高于500℃,应开大对空排汽量以加大蒸汽流速冷动旋风分离器受热面的管子。
6.5  锅炉停炉保养
6.5.1 充氮法
锅炉停用时间超过一周,则锅炉采用充氮法保养:
(1)  锅炉停运后,当汽包压力降至0.3MPa时,开始向锅内充氮气,保持在0.3—0.5MPa的氮压条件下,开启疏放水门,利用氮压排尽炉水后,关闭各疏水门。
(2)  全面检查锅炉汽、水系统,严密关闭各空气阀,疏放水阀,排污阀,给水、主汽管道及其疏水阀等,使整个充氮系统严密。
(3)  在充氮保养期间,应保证汽包内氮气压力大于0.03MPa(表压)氮气纯度大于98%。
6.5.2 热炉放水烘干保养法
锅炉停用时,进行承压部件检修或停用时间在一周内可采用热炉放水烘干保养方法:
(1)  锅炉床层坍落后,关闭各风烟档板和炉门,紧闭烟风系统。
(2)  当汽包压力降至0.5—0.8MPa时,开启锅炉疏、放水门,尽快放尽锅内存水。
(3)  当汽包压力降至0.1—0.2MPa时,全开本体空气门。
(4)  当锅内水已基本放尽且床温已降至120℃时,启动引风机,高压风机及一次风机、二次风机,投入两只启动燃烧器维持流化风和温度220—330℃。用热风连续烘干10—12小时后停止,封闭锅炉,当省煤器出口烟温降至120℃以下时,关闭各本体空气门,疏放水门。
(5)  烘干保养过程中,要求锅内空气相对湿度<70%或等于环境相对湿度。
6.5.3 锅炉充压防腐法
(1)  若停用时间在2—3天以内,可采用充压方法。
(2)  停炉后自然降压(连排可暂不解列)。
(3)  当锅炉压力降至5.8MPa时,联系化学化验水质,若水质不合格应进行换水,待炉水合格后,关闭定排一、二次门及总门,解列连排。
(4)  锅炉压力在0.5MPa以前,炉水必须合可格。
(5)  当锅炉压力0.5MPa以上,过热器管壁温度200℃以下时,可向炉内上水进行充压。
(6)  防腐压力一般保持在2.0MPa—3.0MPa,最高不超过5.8MPa,最低不低于0.5MPa。
(7)  因某种原因压力降至0.5MPa以下(压力到零)时,必须重新点火升压至4.0MPa后,按上述规定重新充压。
(8)  充压后做好记录,通知化学化验溶解氧。
7 锅炉机组的典型事故处理
7.1 事故处理总原则
(1)  事故发生时,运行人员要尽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发展,解除其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  在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不受损坏的前提下,尽可能维持机组运行;
(3)  要求运行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做到头脑清醒、沉着冷静、迅速判断、果断处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扩大;
(4)  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2  紧急停炉
7.2.1   遇有下列情况应紧急停止锅炉运行:
(1)  锅炉汽包水位高至+250mm时;
(2)  锅炉汽包水位为低至-200mm时;
(3)  受热面爆管,无法维持汽包水位时;
(4)  主给水管路,主蒸汽管路爆破;
(5)  锅炉严重结焦;
(6)  锅炉所有的水位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
(7)  锅炉出口以后烟道内发生再燃烧,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至200℃时;
(8)  炉墙破裂且有倒塌危险,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9)  系统甩负荷,汽压超过极限值安全门拒动而对空排汽不足以泄压时;
(10)  安全门动作不回座,汽温、汽压降至汽机不允许时;
(11)  DCS系统全部操作员站出现故障,且无可靠的后备操作监视手段;
(12)  热控仪表电源中断,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13)  MFT应动而拒动;
(14)  锅炉机组内发生火灾,直接威胁锅炉的安全运行。
7.2.2   紧急停炉步骤:
(1)  达到紧急停炉条件时MFT动作,按MFT动作处理。
(2)  如果MFT未动作,同时按下两个“MFT”按钮手动停炉,确认停止向炉内提供一切燃料,可开过热器向空排汽。
(3)  将各自动改为手动操作,控制好汽包水位、床温、汽温、汽压,根据汽温关小或关闭减温水手动门。
(4)  给水门关闭后,锅炉停止上水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省煤器爆破时除外)。
(5)  若尾部烟道再燃烧应立即停止风机,密闭烟风挡板,严禁通风。
(6)  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作好恢复准备工作,汇报上级,记录故障情况。
(7)  短时无法恢复时,上水至汽包高水位(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水位时除外),关给水门、联系汽机停给水泵,关连排、加药、取样二次门。
7.3  申请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应申请停止锅炉机组的运行:
(1)  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汽水管道发生泄漏,尚能维持锅炉水位时;
(2)  锅炉给水、炉水、及蒸汽品质严重恶化,经多方处理无效时;
(3)  过热器壁温超过极限,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4)  所有远方水位计失灵,短时无法恢复时;
(5)  所有氧量表记失灵时;
(6)  炉结焦,经多方调整无效,难以维持正常运行时;
(7)  床温超过规定值,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8)  流化质量不良,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9)  排渣系统故障,经多方处理无法排渣时;
(10)  J阀回料器堵塞,经多方调整无效时;
(11)  回料器保温脱落,管壁烧红时;
(12)  所有电除尘电场故障,无法投入。
7.4  主燃料切除(MFT)
7.4.1 现象:
(1)  MFT动作,发出报警;
(2)  所有给煤机跳闸,石灰石系统切除,床下点火系统切除,燃油快关阀关闭;
(3)  床温、床压下降;
(4)  汽温、汽压下降,蒸汽流量剧减,汽包水位先下降后上升;
(5)  所有风量控制改造为手动方式,并保持最后位置;
(6)  除非风机本身切除,否则所有风机控制都将改为手动方式,并保持最后位置,若因汽包水位低跳闸,一次风机入口导叶将关至0,在风机本身切除情况下,风机将遵循其逻辑控制程序;
(7)  燃烧控制输出信号限制引风机自动控制,保证炉膛压力不超过极限值;
(8)  除非锅炉处于热态再启动,否则“规定的锅炉吹扫”逻辑被建立;
(9)  打印机打印出MFT动作的时间和原因。
7.4.2 原因:
(1)  同时按两只锅炉主燃料切除按钮;
(2)  床温高于1050℃(信号来自燃烧控制系统);
(3)  炉膛出口压力为高高值+2500Pa(2/3);
(4)  炉膛出口压力为低低值-2500Pa(2/3);
(5)  炉汽包水位为高高值(高出正常水位250mm)(2/3);
(6)  炉汽包水位为低低值(低出正常水位200mm)(2/3);
(7)  引风机跳闸;
(8)  一、二次风机跳闸;
(9)  总风量过低,小于25%额定风量(延时)(信号来自燃烧控制系统);
(10)  风煤比小于最小值(信号来自燃烧控制系统);
(11)  床温低于800℃,且床下点火器未投运;
(12)  失去逻辑控制电源;
(13)  燃烧控制系统失去电源(信号来自燃烧控制系统);
(14)  所有高压流化风机跳闸;
(15)  汽轮机切除。
7.4.3 MFT动作后的处理:
(1)  如不是因为引风机、一、二次风机跳闸,DCS系统故障所致,可直接按以下原则处理:
a.  调节风机档板,保持正常的炉膛负压;
b.  调节给水流量,保持汽包水位正常;
c.  迅速查明MFT动作原因;
d.  如MFT动作原因在短时间内难以查明或消除,应按停炉处理,并保持锅炉处于热备用状态;
e.  如MFT动作原因能在短时间内查明并消除,可按热态启动恢复锅炉运行;
f.  如因尾部烟道再燃烧停炉时,禁止通风,停运所有风机。
(2)  如因引风机、一、二次风机跳闸,DCS故障所致,除按以上原则处理外,还应考虑床料局部堆积和流化停滞。
现象如下:
a.  一个或多个床温显示值与其它床温显示值相差较大;
b.  所有床压显示值是静态读数(正常床压显示值读数为波动读数)。
床料自流化步骤:
c.  将锅炉风量调节置于手动操作方式;
d.  迅速开大一次风总门,再恢复至原位,观察床压显示有无恢复正常;
e.  如果在10分钟内重复三次而无效果,则应采取排放床料量的进一步措施来流化床料,直至达到满意效果;
f.  将锅炉风量调节改置于自动控制状态。
7.5  床温过高或过低
7.5.1 现象:
(1)  各床温测点显示高或低;
(2)  床温高或低报警;
(3)  主汽压力升高或降低;
(4)  炉膛出口温度偏高或偏低;
(5)  床温高严重时,将引起床料结渣,甚至引起大面积结焦;
(6)  床温过低,燃烧不稳。
7.5.2 原因:
(1)  给煤粒度过大或过细,煤质变化过大;
(2)  床温热电偶测量故障;
(3)  给煤机工作不正常;
(4)  一、二次风配比失调;
(5)  排渣系统故障;
(6)  回料系统堵塞;
(7)  石灰石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7.5.3 处理措施:
(1)  检查床温热电偶;
(2)  床温高时,减少给煤量,降低锅炉出力,使床温维持在920±40℃;
(3)  床温低时,增加给煤量,提高床温;
(4)  检查给煤机运行及控制是否正常;
(5)  合理配风、调整一、二次风比例;
(6)  床温过低,致使燃烧不稳时,应投入油枪助燃;
(7)  检查煤破碎系统,故障时,及时处理;
(8)  若是回料系统堵塞引起床温升高,应采取措施疏通回料器,无法疏通时申请停炉。
7.6  床压高或低
7.6.1 现象:
(1)  发出床压高或者低报警;
(2)  床压指示降低或升高;
(3)  冷渣器排渣量过大或过小;
(4)  水冷风室压力指示过高或者过低。
7.6.2 原因:
(1)  床压测量故障;
(2)  冷渣器故障,排渣量过小或者过大;
(3)  石灰石给料量和燃料量不正常;
(4)  一次风量不正常;  
(5)  回料系统堵塞;
(6)  物料破碎系统故障;
(7)  锅炉增减负荷过快或煤质变化过大。
7.6.3 处理措施:
(1)  床压过高,应加大排渣量,减少给料量;床压过低,减少排渣量,必要时,加大石灰石供给量或向炉内添加床料;
(2)  检查床压测点,若有故障,及时消除;
(3)  破碎系统故障时,及时处理,使物料粒径在合格范围内;
(4)  回料系统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7.7  锅炉缺水
7.7.1 现象:
(1)  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或视窗内看不到的水位;
(2)  水位报警器发出低水位报警信号;
(3)  给水流量不正常小于蒸汽流量(水冷壁或省煤器爆破时,则现象相反)。
7.7.2 原因:
(1)  给水泵组故障或跳闸,给水母管压力降低;
(2)  设备出现故障,如自动给水失灵,或水位计堵塞形成假水位;
(3)  水位变送装置故障,引起水位突变;
(4)  运行人员疏忽,对水位监控不严;
(5)  锅炉疏水及排污系统泄漏或排放过量;
(6)  负荷变动幅度大,调整不及时;
(7)  锅炉给水管道或受热面爆管。
7.7.3 处理措施:
(1)  首先将所有水位计指示情况相互对照,判断缺水事故的真假和缺水程度;
(2)  手动操作加强给水,使水位恢复正常;
(3)  正在排污时,停止排污;
(4)  水位持续下降时,应降低负荷,降低汽包压力;
(5)  必要时,启动备用给水泵;
(6)  水位降至-200mm紧急停炉;
(7)  严重缺水后的上水,应请示技术总监批准。
7.8  满水事故
7.8.1 现象:
(1)  水位计视窗看不到水位,且锅水颜色发暗;
(2)  水位报警器发出高水位报警信号;
(3)  蒸汽流量不正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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