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矸石电厂电气运行规程
- 发布时间:2011/11/17 阅读次数:23478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第五章 主系统运行规程
第一节 概述
我厂设8个同期点,分别为1#发电机、2#发电机、3#发电机、Ⅰ-Ⅱ段母联开关、Ⅱ-Ⅲ段母联开关、1#联络线开关、2#联络线开关、3#联络线开关。正常合闸时需通过同期屏来进行同期操作,分闸时需到就地控制柜上进行手动分闸。
10KV系统为单母线分Ⅲ段,1#、2#、3#发电机分别上1#、2#、3#联络线,编号分别为1A04G、2A04G、3A03G。两个母线分段开关编号为1A01G、2A01G,每段电压互感器的编号分别为1A03G、2A03G、3A02G。
第二节 正常运行方式
正常运行方式为1#发电机上1#联络线,2#发电机上2#联络线,3#发电机上3#联络线,母线分段开关断开,投入三台发电机尾部的消弧线圈。
第三节 倒闸操作的执行程序
1) 发布操作任务的命令;
2) 接受操作任务,并确定操作人,监护人;
3) 填写操作票;
4) 审查核对操作票;
5) 发布正式操作命令;
6) 倒闸操作;
7) 汇报执行情况;
8) 结束操作票。
第四节 主系统倒闸操作原则:
4.1 10KVⅠ段母线(为例)停电原则:
1)断开1#发电机开关;
2)断开1#联络线开关;
3)断开Ⅰ-Ⅱ段母联开关;
4)断开母线TV二次空开;
5)断开母线TV刀闸;
6)断开A段至B段电抗器首尾两个开关;
7)联系110变电站断开1S开关。
4.2 10KVⅠ段母线(为例)送电原则:
1)联系110变电站合上1S开关。
2)合上母线TV刀闸;
3)合上母线TV二次空开;
4)合上1#联络线开关;
5)合上A段至B段电抗器首尾两个开关;
第五节 事故处理
5.1事故处理的原则:
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危胁。
2) 保证厂用电源,尽量维持对用户的供电。
3) 准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哪些开关跳闸,何种保护动作.保护动作经值班员或值长鉴定后方可复归。
4) 值长是事故处理的领导人,值班员应随时向值长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各值班员应听值长的指挥,按各岗位进行处理。
5.2处理事故时执行命令的规定
1)在接到事故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并应明白命令意图,否则应了解清楚方可执行,执行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
2)处理事故如果下一命令必须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时,则应等待接令人的亲自汇报,不得经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根据表计的指示来判断命令的执行情况。
3)受令者如发现发令者的命令有错误时应予纠正,若发令者坚持认为命令是正确的,受令者应立即执行,如果命令直接危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时,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执行。并迅速向发令人和直属领导汇报。
5.3事故情况下不待调令,各值班员可进行下列操作
1)停下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直接危胁的设备。
2)恢复厂用电源。
3)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在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4)将损坏的设备隔离。
5.4 10KV线路故障时的现象:
1)系统冲击,DCS报警,发保护动作相应的光字。
2)故障线路电流,有、无功表计指示为零。
3)发电机强励可能动作。
4)线路开关跳闸。
处理:
1)调整发电机负荷至允许值。
2)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并汇报。
3)查找故障点并隔离。
4)当线路故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发电机不能长时间维持运行时,应按相应规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