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矸石电厂电气运行规程
- 发布时间:2011/11/17 阅读次数:23480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附1:
电气运行班长岗位职责
1.在值长的指挥下,负责轮班内所属工序岗位人员与设备的安全、文明、经济运行。准确执行值长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在轮班内所属工序生产人员与设备安全、机组高效经济运行的直接责任人。
2.领导全班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全面掌握运行设备的状况和运行方式,加强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调整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工作,为消除设备缺陷创造条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4.坚持岗位技术培训及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为安全生产积累经验。
5.能熟练指挥班组在值班期间的工作,并能做各项试验和调整工作。
6.掌握设备状况和运行方式,并能领导本班组人员的正常操作及事故处理工作。
7.能按规定做好设备检修和修后的验收及试运工作。
8.在电厂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技术培训、安全管理,在值班期间生产上受值长的领导和指挥。
9.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调度命令,加强设备、技术、劳动纪律的管理,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合理调整运行方式,指挥和组织各岗位的操作和事故处理。
10.运行班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值长的命令正确执行机组启停和电负荷调整任务,审批运行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按规定做好各项生产记录。
11.加强全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做好事故预想,发生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分析。经常开展岗位分析,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确保安全生产。
1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教育,领导和组织本班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提高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
1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14.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15.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6.负责督促本班人员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设备切换、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定期试验等),事先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17.对本班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18.按要求每班带领班组人员对设备及专业卫生进行全面清扫、擦拭,做到文明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9. 能熟练操作监控后台微机及DCS画面,迅速判断出设备的异常情况,并能作出正确相应的处理措施。
20. 完成电厂和值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电气主值班员岗位职责
1.对上级的有关规定、指令要认真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2.在交接班前对所管辖的设备要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交代清楚。
3.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运行方式,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4.做好事故预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正确的处理异常和故障。
5.协助班长做好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6.应能熟练担任本职工作及与运行、检修有关的各项试验、调整方法、倒闸操作等。
7.负责本专业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和试验工作,消除一般缺陷。
8.能熟练担任班长负责的工作,班长离开时能代替班长工作。
9.在班长及值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经济运行及文明生产工作,并领导和监护副值班员的工作。
10.坚守岗位,加强运行分析,做好事故预想,迅速、准确的处理异常事故,并及时向班长汇报。
11.及时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和定期试验、转换工作,做好记录。
12.做好本班组的文明生产、培训工作及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3.在运行中,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14.能熟练操作监控后台微机及DCS画面,迅速判断出设备的异常情况,并能作出正确相应的处理措施。
15.完成班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电气副值班员岗位职责
1.对上级的有关规定、指令,要认真贯彻执行。
2.协助主值班员做好本专业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3.按时、准确填写运行日志、各种记录,搞好文明生产。
4.协助主值班员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做好防范措施。
5.钻研专业技术,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生产工作的需要。
6.应能熟练地在班长指导下代替主值班员工作,在运行中能做各种试验及调整工作。
7.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并应能熟练地与主值班员共同准确判断处理异常事故。
8.能看、画、讲解系统图及设备的技术特性和设备规范。
9.在主值班员的领导监护下,做好设备的操作、检查、调整工作。
10.配合主值班员完成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工作,同时侧重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并负责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11.按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确保运行稳定。
12.能熟练、准确操作后台监控系统,及时分析设备运行状况,加强调整。
13. 完成班长和主值班员交给的其它工作。
附2: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使用范围
1.1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1.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1.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1.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1.1.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1.2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1.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1.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1.2.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1.2.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1.2.5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1.2.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1.3填用高压操作票的工作:
外供电单位定期检修或故障处理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1.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2工作许可人应具备的条件:
2.2.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2.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2.2.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2.2.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2.3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3.1工作负责人一般应由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胜任的人员担任,能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3.1.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2.3.1.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2.3.1.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3.1.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2.3.1.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4.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
4.1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栏,应填写以下内容:
4.1.1应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此前已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1.2应装设的接地线。
4.1.3应设的遮拦和应挂的标示牌。
4.1.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
4.1.5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4.2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按顺序编号。
5.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5.1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5.2运行人员执行完工作票后,再次通知工作负责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用手试设备无电,检修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6.1签发工作票
6.1.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时间确定工作负责人和组成人员。
6.1.2工作票一般应由检修工作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
6.1.3工作票工作内容栏内应具体填写工作地点及工作任务。
6.1.4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批准并书面公布的人员担任,不允许跨专业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熟悉设备系统、熟悉“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现场有关规程,并负下列安全责任:
6.1.4.1 工作的必要性。
6.1.4.2 工作是否安全。
6.1.4.3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齐全。
6.1.4.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满足,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1.4.5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6.2接收工作票
6.2.1 工作票签发后,由工作负责人核对,并将工作票送交运行值长、班长签字。
6.2.2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一般应在前一天送交运行办理,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送交运行办理,由运行班长对工作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上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记录接收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字。
6.2.3 审查发现问题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填写并重新办理工作票。
6.2.4 运行班长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6.3工作票的办理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检修计划和值长意见,由班长安排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4工作票的许可
6.4.1当值值长审核、签名许可。值长对工作票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6.4.1.1工作的必要性
6.4.1.2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6.4.1.3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4.2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共同到检修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票许可人应负下列安全责任:
6.4.2.1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4.2.2工作现场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4.2.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或启动的危险。
6.5开始工作
6.5.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6.5.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6.6工作监护
6.6.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安全责任:
6.6.1.1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6.6.1.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6.6.1.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6.6.2工作负责人因故需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7工作延期
6.7.1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班长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6.7.2两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6.7.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则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6.8检修设备试运:
6.8.1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6.8.2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拆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6.8.3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6.8.4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措施范围时,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6.9工作终结
6.9.1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6.9.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6.9.3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6.9.4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事项向运行人员交代,并作好记录在设备变动记录本上方可离开。
6.9.5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6.9.6每月底专业收回工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统计,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