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运行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章 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节 电气电气运行班长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要求
1、熟知本运行规程、部颁典型电气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继电保护规程、电网调度规程和有关制度,能正确及时地处理厂内发生的一切电气事故及异常现象。
2、熟知全厂一、二次系统,照明系统,直流系统,公用设备和所有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规范和操作方法。
3、掌握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保护定值的整定原则与使用方法;能配合做各种电气试验。
4、能指挥安排各种复杂的操作,并能根据系统要求调整运行方式。
5、了解本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各专业主要设备的运行方式,各专业主要设备故障对系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6、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能根据全班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合理安排工作。
二、职责
1、班长值班期间担任电气操作上的领导职务,是全厂电气运行和电气设备的主要负责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及文明生产负责。平时以身作则,并使全班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2、主持班内日常工作,带领全班人员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调整、监视、操作异常和事故处理。
3、经常对全班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及安全教育,带领全班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参加现场急救培训,提高全班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设备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4、全面掌握本厂设备缺陷及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下达各种操作命令,并对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5、担任重要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和监护人。
6、制定工作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及工作许可手续。
7、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定值和重大设备变更签字,对“两票”正确执行负责。
8、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布置当天任务和注意事项;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检查全部记录和报表应正确无误。
9、班长离开主控室时,应将自己的去向告知值长和电气主值班员,由主值班员代理班长工作。一般情况下,班长应避免与值长或主值班员同时离开主控室。
10、值班中,负责与其他专业工作联系与协调。
三、职权
1、班长在值班期间受值长的直接领导,并执行值长下达的一切操作命令。
2、值班期间对值长和地、县调发布的一切操作命令,并迅速正确的执行。如发现命令有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及电网的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并向其提出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
3、班长在值班期间根据电气设备运行状况有权向值长提出改变运行方式或停止运行的建议。
4、直接指挥全厂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对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有权处理后再汇报。
5、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杜绝违章现象。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进入现场的人员令其退出现场。
6、在不空岗的情况下,有权对本班人员岗位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