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