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巡视
线路的巡视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修提供资料。
5.1 巡视种类:
a)定期巡视: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情况及沿线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定期巡视一般一月一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巡视区段为全线。
b)故障巡视:查找线路的故障点,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
c)特殊巡视:在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其他特殊情况时及时发现线路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变形损坏情况。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d)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根据运行季节特点、线路的健康情况和环境特点确定重点。巡视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e)监察巡视:工区(所)及以上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了解线路运行情况,检查指导巡线人员的工作。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巡视全线或某线段。
5.2 为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应采用登杆塔检查或乘飞机巡视等方式,500kV线路应开展登塔、走导线检查工作。
5.3 线路发生故障时,不论重合是否成功,均应及时组织故障巡视,必要时需登杆塔检查。巡视中,巡线员应将所分担的巡线区段全部巡视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发现故障点后应及时报告,重大事故应设法保护现场。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应搜集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
5.4 巡视的主要内容:
5.4.1 检查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的下列情况:
a)向线路设施射击、抛掷物体;
b)擅自在线路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c)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以及安装广播喇叭;
d)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在杆塔拉线上栓牲畜,悬挂物件;
e)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建车道;
f)在杆塔拉线基础周围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g)在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烧窑、烧荒或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供电安全的物品;
h)在杆塔上筑有危及供电安全的巢以及有蔓藤类植物附生;
i)在线路保护区种植树木、竹子;
j)在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打桩、钻探、开挖、地下采掘等作业;
k)在线路保护区内有进入或穿越保护区的超高机械;
l)在线路附近有危及线路安全及线路导线风偏摆动时,可能引起放电的树木或其他设施;
m)在线路附近(约300m区域内)施工爆破、开山采石、放风筝;
n)线路附近河道、冲沟的变化,巡视、维修时使用道路、桥梁是否损坏。
5.4.2 检查杆塔、拉线和基础有无下列缺陷和运行情况的变化:
a)塔倾斜、横担歪扭及杆塔部件锈蚀变形、缺损;
b)杆塔部件固定螺栓松动、缺螺栓或螺帽,螺栓丝扣长度不够,铆焊处裂纹、开焊、绑线断裂或松动;
c)混凝土杆出现裂纹或裂纹扩展,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脚钉缺损;
d)拉线及部件锈蚀、松弛、断股抽筋、张力分配不均,缺螺栓、螺帽等,部件丢失和被破坏等现象;
e)杆塔及拉线的基础变异,周围土壤突起或沉陷,基础裂纹、损坏、下沉或上拔,护基沉塌或被冲刷;
f)基础保护帽上部塔材被埋入土或废弃物堆中,塔材锈蚀;
g)防洪设施坍塌或损坏。
5.4.3 检查导线、地线(包括耦合地线、屏蔽线)有无下列缺陷和运行情况的变化:
a)导线、地线锈蚀、断股、损伤或闪络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