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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0/10/9  阅读次数:735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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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保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要有合理的电网结构。
       (3)在正常方式(包括正常检修方式)下,系统任意一个元件(发电机、线路设备、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发生非同步运行, 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符合规定的静稳定储备,其他元件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以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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