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维护与检查
21.1 正常运行方式
21.1.1 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为
1)两段母线分列运行,母联刀闸均拉开;
2)#1浮充机与I组蓄电池以浮充方式并联运行在Ic母线上;#1浮充机除带Ic母线负荷外,同时向I组蓄电池浮充电。
3)#2浮充机与Ⅱ组蓄电池以浮充方式并联运行在Ⅱc母线上;#2浮充机除带Ⅱc母线负荷外,同时向Ⅱ组蓄电池浮充电。
4)主充机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1.1.2 集控直流主充机作为Ⅰ、Ⅱ组蓄电池充电电源,同时作为两套浮充机的备用设备。当任一台浮充机故障退出运行时,主充机可代其运行。
21.1.3 浮充机或主充机以“浮充”方式运行时,当交流电源失去超过5分钟,在交流电源恢复后,设备将自动转入“均充”方式,向蓄电池组进行定电压——恒电流充电,经设定时限后设备自动转入“浮充”方式运行,如需提前返回“浮充”状态可按“复位”键实现。
21.1.4 直流系统所供的控制及保护电源均由两段母线双路供电,解列点一般设在双路馈线所代负荷均衡处。
21.1.5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
1)两组蓄电池及两组浮充机不能并列运行。
2)硅整流装置必须与蓄电池组并列运行,不能单独作为电源向负载供电。
3)正常运行时,不在同一母线上的负荷,禁止在负荷侧并环。
4)当两段母线均有接地信号时,禁止将母线并列。
21.2 运行监视与维护
21.2.1 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应保持在230V,允许变化范围为225~235V。
21.2.2 浮充机的输出应同时满足母线电压及蓄电池浮充电流的要求。蓄电池组正常浮充电流为1A,浮充状态的单只蓄电池电压应为2.1~2.2V。
21.2.3 蓄电池专责人员要负责蓄电池的定期充、放电及日常维护工作,一般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充、放电工作。
21.2.4 蓄电池定期检查项目
1)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比重及温度正常。
2)极板颜色正常,无断裂,弯曲,短路,生盐和有机物脱落等现象。
3)各电瓶应清洁,液面应高于极板10~20毫米。
4)充电中的蓄电池,电解液温度不得高于45℃,若超温时应减沙充电电流。
5)各电瓶接头应连接紧固,无腐蚀现象。
6)蓄电池室照明,通风机应完好,室温不得高于40℃,且室内无刺激性气味。
21.2.5 直流母线绝缘监察装置用以监察直流母线的运行电压及对地绝缘情况,当装置动作报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21.2.6 电气运行人员对直流系统除接班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外,每班还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1.2.7 直流系统正常检查项目如下:
1)系统运行方式正确,各信号灯及表计指示正常。
2)直流母线电压及蓄电池浮充电流正常。
3)硅整流装置运行状态正常,装置无异音,过热及放电等
现象。
4)直流系统各装置接头,连接、保险、刀闸等接触良好,
无松动及过热现象。
5)测量系统绝缘情况,应无接地现象。
6)闪光装置试验良好,检查母线绝缘监察装置各功能正常。
7)配电室通风、空调、照明状态良好,室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