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制化交接班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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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dajiangjunwang 回复数:0 浏览数:2875 最后更新:2009/8/22 11:58:29 by dajiangjunw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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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jiangjunwang 发表于 2009/8/22 1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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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制化交接班制度 取制化交接班制度
1. 负责商品煤的采样人员接班后,应及时与销售部门联系,掌握本班分煤种、分品种的外运数量和装车情况,并根据上一班的采样情况,确定本班分煤种,分品种商品煤的批量划分。 2. 采样人员交班前,要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应把装车时间、发车时间、车型、车号、吨数、子样重量、煤样总重量、用户名称和到站名称等逐项填写清楚,并由采样人员在采样记录上签字盖章。 3. 采样现场交接班时,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离岗,更不准在采样过程中进行交接班。交班时需将前一班不同品种煤所采最后一点的部位交接清楚,以利于下一班对不同品种煤采样点的衔接。 4. 不准在在制样或化验过程中交接班(有特殊情况时可以例外)。 5. 交班时要把当班的运行情况登记在记录本上。 6. 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各岗位的工具、器具是否完整、齐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7. 易损器材、药品的消耗要在交接班记录上登记清楚。 8. 交班时要把各岗位的卫生打扫干净,器具摆放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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