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小火力发电厂的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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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dajiangjunwang 回复数:0 浏览数:2800 最后更新:2009/10/3 18:21:44 by dajiangjunw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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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jiangjunwang 发表于 2009/10/3 17: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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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小火力发电厂的改造 生物质
固体颗粒燃料 技术 、生物 质直接燃烧发电技术、利用能源 作物制取乙醇 和柴油技术是成熟的。生物质固体成型颗粒既可在城市分散供热方面代替煤炭,,还可以在大型发电燃煤锅炉中与煤混合燃烧。目前,生物质固体颗粒成型技术是成熟的,燃烧生物质颗粒的锅炉技术也是成熟的. 加快推进我国自主生物质颗粒冷成型技术的应用。生物质固体颗粒成型技术成熟,在欧洲主要通过加热压缩的方式成型,在成型过程中需要热量,欧洲生物质固体颗粒都是在工厂加工的,一般由热电联产提供所需热量,致使颗粒生产能耗比较高,专业化水平要求也高.利用生物质的纤维特性研制成了生物质颗粒冷成型技术,不仅成型过程不需要加热,能耗显著降低,而且设备也非常简单. 积极支持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发展 。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技术成熟,生物质能 利用技术和设备,如固体颗粒成型技术和设备、生物质燃烧锅炉技术和设备,都已基本成熟. 国内第一次引进的生物质直燃锅炉技术、国内第一次生产制造的第一台生物质直燃发电锅炉,国内第一次设计的生物质直燃发电工程,炉前给料系统选用的设备是国内第一次制造,直线移动螺旋给料机、双列平板给料机是国内第一次设计和制造。 2006年6月和8月,国家财政部和环保总局分别下发了《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和《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名录(第一批)》,将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作为秸秆 资源化综合利用的一种方式,纳入补贴范畴。同年9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布,明确了以生物质能为燃料的发电企业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范围。 1990年代以来,我国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不同层面,采取不同措施来支持包括生物质能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都作了有关鼓励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原则规定。 2006年上半年,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继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与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给出了生物质发电的电价政策和有关鼓励措施。 根据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秸秆发电厂所发电量由电网全额收购;上网电价经当地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现行电价政策提出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批后,一般在0.50~0.60元左右;进口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全免,同时,各地方省市还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其它补贴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为秸秆发电在农村 的推广利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已把生物质发电技术列为重大技术研究项目。重点研究生物质发电锅炉技术、生物质能压缩颗粒技术、燃煤小火电改造成生物质发电技术、生物质发电厂综合自动化技术,加快实现生物质能压缩颗粒技术产业化并大规模应用,实现生物质发电锅炉技术的国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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