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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发电运用到热电联产上的规划原则简介
发起人:dajiangjunwang  回复数:0  浏览数:2980  最后更新:2009/10/3 18:21:44 by dajiangju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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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 17:43:38
dajiangju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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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09/6/9
生物发电运用到热电联产上的规划原则简介
规划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和电力规划的原则

热电联产规划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和电力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下进行,但要考虑热电联产规划的特殊属性,以求规划的完美与和谐。
(2)小型机组实行以热定电、大型机组实行热电结合
小型机组以热负荷的大小确定发电机组的容量和运行方式,但在机组形式的选择上要考虑运行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热能品位提高发电量。大型机组则以热电两用为基础,结合经济、环保因素,确定机组容量。
(3)资源优化配置
在资源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技术

经济比较后,宜优先选择在有资源综合利用条件(如余热、余气、垃圾、矸石等)、生物质

能利用条件(如秸秆

、林产品剩余物、枝桠材等)的地方,将上述资源作为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的燃料


(4)经济发展

状况

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项目

是投资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各地在发展上应根据本地区条件(经济总体水平、投融资条件、用户可接受的价格条件),因地制宜,在留有发展余地的条件下从建设小型区域锅炉房、大型区域锅炉房到热电联产,热电联产发展应同经济发展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5)城市建设规模
在大型城市(人口在100~300万以上)应以设置大型热源为主,并应以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机组规模应向大型化发展(300MW或以上的两用机组),分割区域供热面积不宜小于300~500×104㎡;在中型城市(人口在30~100万)应设置中、大型热源,以热电联产为主体,合理配置区域锅炉房,分割区域供热面积不宜小于100×104㎡;小型城(市)镇,以建设区域锅炉房为主,适度考虑建设热电联产条件,分割区域供热面积不宜小于20~50×104㎡。
(6)环境保护
为改善环境和保护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大型城市核心区域和风景名胜区域,应以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为主,在上述地域无电力供应矛盾的地区应禁建热电联产项目,以减轻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量,最大限度缓解热源对环境本底浓度的贡献值。
(7)社会资源共享
基于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巨大、运行周期长、不可重复建设的特点,应整合供热资源,打破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的界限(特别是企业自备项目),在自然状况合适和许可的条件下,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推动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8)地域特质
若是在中国

的东北地区,冬季漫长而寒冷,采暖期为179~212天,采暖设备运行小时数平均已超过4000小时,其三分之一负荷配置机组在采暖期可处于满幅运行,有价值推行热电联产,并宜考虑机组梯级搭配,施行变负荷运行的条件。

(9)热源边缘均布
大中型城市中,为缓解城市中心地区交通压力,减低噪声污染,在供热半径许可的条件下,热电联产项目应尽可能布置在城市的边缘地区,以减少供热管线的投资。在满足风向选择条件下,宜在市区环形地带均匀安排热电联产项目。
(10)建设规划前瞻
热电联产项目投资规模大,配套设施繁多,占地面积较大,从项目规划到项目投建决策、审批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热电联产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中要预留未来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条件。有必要近远期相结合,统一规划,逐步实施。
(11)形式灵活多样
在热电联产项目规划中,要有机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利用当地条件,灵活地确定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迁建,以实用、降低投资、尽快见效为主要目的。避免盲目上马,以一种模式来处理不同的客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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