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裕东永电电 气 运 行 规 程
- 发布时间:2011/4/5 阅读次数:24156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第二节 变压器的运行
2.2.1 变压器电流电压的规定
1、 变压器允许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短时间运行。
2、 变压器的外加一次电压,一般不超过相应分接头电压的±5%,二次侧可带额定电流。
3、 低压厂用变低压侧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
2.2.2 变压器的温度规定:
1、 变压器在额定冷却条件下,应按铭牌规定运行。
2、 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75℃,最高不得超过85℃,温升最高不得超过45℃。
3、 油浸风冷和油浸自冷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一般不宜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温升最高不得超过55℃。
4、 #1、2主变绕组温度一般不得超过105℃,最高不得超过115℃,温升最高不得超过70℃
5、 #1、2高厂变及高备变绕组温度一般不得超过115℃,最高不得超过120℃,温升最高不得超过65℃
6、 干式变压器绕组温度超过100℃,冷却风扇自动启动,低于80℃时自动停止;130℃时超温报警,150℃时超温跳闸。
2.2.3 主变、高厂变、高备变冷却装置的运行
1、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应随变压器投入运行。
2、 冷却器控制箱采用两回路独立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可任选一路工作或备用,当一路电源故障时,应检查另一路自动投入运行。
3、 冷却装置的投入可选择就地手动、远方手动或自动方式。
4、 当变压器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在额定负载下允许运行20分钟,当油面温度尚未达到75℃时,允许上升到75℃,但切除冷却器后最长运行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 主变退出运行后,应保持冷却器继续运行2小时后方可停运。
2.2.4 变压器分接装置的规定
1、主变压器分接头调整工作应根据系统调度命令执行,厂用变压器分接头调整应按发电部的命令执行,以保证正常运行时电动机所承受的运行电压在允许范围内;
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应在断开各侧开关和隔离开关,作安全措施后执行,分接头切换后应测量其直流电阻,并应做好记录;
3、具有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可在集控室远方进行,调整分接头时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头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如果远方调整有故障时也可就地用手动来调整;
1、 在变压器过载时,不可频繁操作有载分接开关,当负荷电流大于1.5倍额定电流时,不得切换分接开关。
2.2.5 高厂变及高备变低压侧共箱封闭母线在运行中,最高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外壳温升最高不得超过30℃。
2.2.6 高备变备用期间应将其高压开关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