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1条
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
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一、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
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
电缆的最小允许变曲半径。
三、金属
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清,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第3条
电缆管的内径与
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应满足上叙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mm。
第4条 每根
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一、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
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二、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一、金属
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
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
电缆管不宜直接焊接。
二、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是套管两端应封焊。
第7条 引至设备的
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扩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
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第8条 利用
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有和跳线焊接,再敷设备
电缆。
第9条 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
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
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三、
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