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化验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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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dajiangjunwang 回复数:0 浏览数:2994 最后更新:2011/6/8 8:43:07 by dajiangjunw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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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jiangjunwang 发表于 2011/6/8 8: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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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化验管理办法 煤质化验管理办法 一、对燃料监督的要求:1、燃料特性测试结果的准确度,用国家一、二级标准物质来加以检验。 2、燃料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获岗位合格证者,所出的试验报告无效。 3、入厂燃料经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供货合同者,不得入厂。 二、入厂煤分析项目及周期 1、 每日每批来煤进行全水分、工业分析和全硫含量及发热量测定。 2、 新煤种:对于新煤种,进煤前应采样送交局中心化验室进行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元素分析、灰熔融性、可磨性等指标.以确定是否适合我厂的需要。确定后方可进煤。 3、 主要入厂煤按矿别每半年对累积混合样进行全分析一次即(工业分析、元素分析、发热量、全硫含量、灰熔融性、可磨性) 4、 对主要入厂煤按矿别每季度对累积混合样进行氢值测定。 二、入炉煤、煤粉、飞灰分析内容与周期: 1、 根据火力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要求:入炉煤每日测定综合煤样的全水分、工业分析、全硫含量及高、底位发热量。 2、 每值进行一次煤粉细度测定 3、 每值进行一次飞灰可燃物的测定 三、电厂煤质质量监督的分工: 采样、制样、化验是煤质监督工作中的相互联系有相互独立的三个环节,对煤质检验结果影响来说,采样影响占80%,制样占16%,化验占4%。煤质监督的关键和重点是采样,其次是制样,作为煤质监督人员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抓好采制样工作,才能做好煤质监督工作。 1、 采样工作范围:入厂煤采样、入炉煤采样、入炉煤粉采样、飞灰采样。 入厂煤、入炉煤、飞灰采样后送交制样室,做好采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的记录。 入炉煤粉样品采集后送交煤质化验室并做好采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的记录。 2、 制样工作范围:对采样工送来的煤样、灰样进行登记、验收工作。接受原煤样品后,按照电力技术法规燃料篇要求,制备全水分煤样、分析煤样、备查煤样,全水分煤样、分析煤样送交煤化验室。备查煤样封口存放,保存期2个月。 3、 煤化验室工作范围:及时接收采、制样人员送来的样品,做好登记,根据化学技术监督法规对煤样及时进行化验,并在接收样品8个小时内、完成化验,将煤质分析报告送交有关部门。 四、责任: 1、采样人员必须根据国家燃料采样技术要求进行采样,样品必须具备代表性,对样品的代表性负责。 2、制样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缩分、制样,对分析样品、全水分样品和备查样品的质量负责。 3、化验人员必须安国家标准进行化验,对来煤样品的分析结果负责。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采样:根据电力标准DL/T 567.2-1995的要求,电厂入炉煤应采用机械采样装置,不得使用人工采样,我厂入炉煤采样装置已经订货,但是至今未安装完毕,应加紧施工并早日投入运行。 2、按照规程要求,入炉煤粉样品的监测结果只用于监督制粉系统运行工况,不能代替入炉原煤质量,并且不能用于计算煤耗。因此建议取消入炉煤粉的工业分析、发热量和含硫量的测定。 3、煤质化验的及时性:现在我厂煤质化验室设化验员2人,上长白班,不能及时化验来煤样,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建议煤质化验室增加4人,按照零点、八点、四点三班制安排,保证煤样来到能及时化验并及时送交结果。4、煤质的快速分析:根据现国家标准,煤质化验结果比较滞后,特别是入炉煤样。如需要及时监测煤质,则应安装入厂煤、入炉煤在线监测设备(此设备采用核射线技术)以便随时监测煤质情况。但是此项监测未列入国家标准,只能作为参考数据,不能作为仲裁结果和计算煤耗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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