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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维修
- 发布时间:2009/10/25 阅读次数:10731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2)讨论审定
季度
设备维修计划草案编制完毕后,送生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修单位以及负责维修准备工作的人员征求意见。然后召集上述各单位人员讨论审定。审定的原则是:①除近期接收了一批紧急任务且数量较多,必须在计划大(项)修设备上生产外,其余列入大修、项修计划项目不得削减,另一方面应考虑因生产任务被削减大、项修项目的替代项目;②使用单位对小修项目的施工进度可适当调整,但必须在维修计划规定的月份内完成;③力求缩短停歇天数。
对季度计划草案应逐台讨论审定。如有问题,应协商分析提出补救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对计划草案作局部修改(如大、项修项目开工日期适当提前或延期,大修设备的个别附件维修允许提前或延期完成等)。经讨论审定,对季度维修计划全面落实项目、修前准备工作、维修起止日期、企业内设备协作及劳动力平衡,然后正式制定出季度
设备维修计划,并附讨论审定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送总机械师、动力师审定和主管厂长批准。
(3)下达执行
一般应在季度末月份15日前由企业下发下季度
设备维修计划,并与车间生产经营计划一并考核。
有的企业规定对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设备维修计划按季度
设备维修计划执行,不再另编月份
设备维修计划,这样可以减少维修计划员的业务工作量,值得借鉴。
3.月份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
月份
设备维修计划主要是季度维修计划的分解,此外还包括使用单位临时申请的小修计划。
一般,在每月中旬编制下月份
设备维修计划。编制月份维修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跨月完工的大修、项修项目,根据
设备维修作业计划,规定本月份应完成工作量,以便进行分阶段考核 。
②由于生产任务的影响或某项维修进度的拖延,对新项目的开工日期,按季度计划规定可适当调整。但必须在季度内完成的工作量,应采取措施保证维修竣工。
③小修计划必须在当月完成。
月份
设备维修计划编制完毕后,送生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及维修单位会签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总机械师审定和主管厂长批准。
企业于每月20日前下达下月份
设备维修计划,与月份生产计划一并考核。
4.年度设备大修、项修计划的修定
年度设备大修、项修计划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从技术上和经济上综合分析了必要性、可能性和合理性后制定的,必须认真执行。但在执行中,由于某些难以克服的问题,必须对原定大、项修计划作修改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增减大、项修计划:
①由于设备事故或严重故障,必须申请安排大修或项修,才能恢复其功能和精度;
②设备技术状况劣化速度加快,必须申请安排大修或项修,才能保证生产工艺要求;
③根据修前预检,设备的缺损状况经过小修即可解决,而原定计划为大、项修者应削减;
④通过采取措施,维修技术和备件材料准备仍不能满足维修需要,必须延期到下年度大、项修。
对上述①、②两种情况,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提出增加大、项修计划申请表,报送设备管理科(处)。设备管理科(处)也应抓紧组织检查,确定增加大修或项修计划,并对第①种情况组织抢修。对第②种情况,在修前检查作出结论后,由主管修前预检的技术人员提出书面报告,并经使用单位机械动力师会签后报送维修计划员。对第④种情况,由负责修前技术、物资准备工作的人员写出书面报告,至迟于8月底前报送维修计划员。
维修计划员根据审定的增减大、项修计划申请书,一般于9月底前修定年度大、项修计划,报主管厂长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作为考核年度大、项修计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