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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_GB_50170-2006
发布时间:2011/1/16  阅读次数:8224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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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otating
eIectrical machine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Ilation engineering
  
GB 50170—2006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6年1 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6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64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70一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2.1.3、2.3.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92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电动机;工程交接验收。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内部就初稿内容进行过多次网上交流,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经反复修改,通过审查定稿。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作了如下修订:
       1.增加了发电机励磁用绕组(P棒)的检查及无刷励磁系统的电气连接;
       2.对水内冷电机冷却水质标准做了修改;
       3.对电机抽转子检查、工程交接验收等方面作了修订。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
电话:010—6342428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参编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电力建设一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一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二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发宇   李培源   魏国柱   温玉峰   王   强   张均圻   郭建
  
  
  
  
  
  
  
  
  
  
  
  
  
1   总     则
  
1.O.1   为保证旋转电机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旋转电机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旋转电机中的汽轮发电机、调相机和电动机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水轮发电机的施工及验收。
1.O.3   旋转电机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4   设备在安装前的保管要求,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做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2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4   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8   与旋转电机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旋转电机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结束屋顶、楼板工作,不得有渗漏现象;
       2) 混凝土基础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
       3) 现场模板、杂物清理完毕;
       4)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
       3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下列工作:
       1) 二次灌浆和抹面工作,二次灌浆强度达到要求;
       2) 通风小室的全部建筑工程。
1.0.9   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装设旋转电机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有关规定。
1.0.10   旋转电机的机械部分的安装及试运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
1.O.1l   旋转电机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O.12   对引起机组的施工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但在签订设备进口合同时应注意,验收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2   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
  
2.1   一般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容量在6000kw及以上固定厂房内的同步汽轮发电机、调相机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1.2   电机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孔洞、预埋件及电缆管的位置、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3   采用条型底座的电机应有2个及以上明显的接地点。
2.2   保管、搬运和起吊
2.2.1   电机到达现场后,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包装完整,在运输过程中无碰撞损坏现象;
       2   铁芯、转子等的表面及轴颈的保护层完整,无损伤和锈蚀现象;
       3   水内冷电机定子、转子进出水管管口的封闭完好;氢内冷转子表面所有进出风道口,应已用堵头封堵;
       4   充氮运输的电机,氮气压力符合产品的要求。
2.2.2   电机到达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机放置前应检查枕木垛、卸货台、平台的承载能力;
       2   电机的转子和定子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或厂房内,   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就地保管,但应有防火、防潮、防尘、保温及防止小动物进入等措施;
       3   电机存放处的周围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水内冷电机不应低于5℃;充氮保管的电机,氮气压力应符合产品   的要求;
       4   转子存放时,不得使护环受力,应使大齿处于支撑位置;水内冷和氢冷电机的水汽进出孔道,必须封严。水内冷电机应使用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吹扫水内冷绕组;
       5   保管期间,应每月检查一次,轴颈、铁芯、集电环等处不得有锈蚀;并按产品的要求定期盘动转子;
       6   对大型发电机定子、转子绕组,应定期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当保管条件有变化时,应及时测量绝缘电阻;当发现绝缘电阻值明显下降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2.2.3   电机定子在起吊和搬运中,受力点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定子上专用吊环的螺扣应全部拧紧。
       转子起吊时,护环、轴颈、小护环、进出水水箱、风扇、集电环、氢冷转子的槽楔风斗等不得作为着力点。轴颈应包扎保护,吊绳不得与风扇、集电环、进出水水箱、氢冷转子的槽楔风斗等碰触。吊绳与转子的绑扎部位应采用能起保护作用的垫块垫好。
2.2.4   大型电机定子的运输应考虑就位时的方向。
2.3   定子和转子的安装
2.3.1   电机的铁芯、绕组、机座内部应清洁,无尘土、油垢和杂物。
2.3.2   绕组的绝缘表面应完整,无伤痕和起泡现象。端部绕组与
绑环应紧靠垫实,紧固件和绑扎件应完整,无松动,螺母应锁紧。
2.3.3   铁芯硅钢片应无锈蚀、松动、损伤或金属性短接。通风孔和风道应清洁、无杂物阻塞。
2.3.4   埋入式测温元件的引出线和端子板应清洁、绝缘,其屏蔽接地应良好。埋设于汇水管水支路处的测温元件应安装牢固,测温元件应完好。
2.3.5   定子槽楔应无裂纹、凸出及松动现象。每根槽楔的空响长度符合制造厂工艺规范的要求,端部槽楔必须嵌;槽楔下的采用波纹板时,应当按产品要求进行检查。
2.3.6   进入定子膛内工作,应保持洁净,严禁遗留物件,不得损伤绕组端部和铁芯。
2.3.7转子上的紧固件应紧牢,平衡块不得增减或变位,平衡螺丝应锁牢。氢内冷转子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通风检查,检查结果
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风扇叶片应安装牢固,无破损、裂纹及焊口开裂,螺栓应锁牢。
2.3.8   穿转子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碰伤定子绕组和铁芯。
2.3.9   凸极式电机的磁极绕组绝缘应完好,磁极应稳固,磁极间
撑块和连接线应牢固。
2.3.10   电机的空气间隙和磁场中心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2.3.11   安装端盖前,电机内部应无杂物和遗留物,冷却介质及气封通道应通畅。安装后,端盖接合处应紧密。采用端盖轴承的电机,端盖接合面应采用1Omm×O.05mm塞尺检查,塞入深度不得超过1Omm。
2.3.12     电机的引线及出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引线及出线的接触面良好、清洁、无油垢。镀银层不应锉磨;
       2   引线及出线的连接应使用力矩扳手紧固,当采用钢质螺栓时,连接后不得构成闭合磁路:
       3   大型发电机的引线及出线连接后,应做相关试验检查,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处理。
2.3.13   励磁用绕组(P棒)的绝缘检查及引出线的连接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与主绕组及主回路要求相同。
2.3.14   无刷励磁机与电机转子绕组的电气连接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2.4   集电环和电刷的安装
2.4.1   集电环应与轴同心,晃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晃度不宜大于O.05mm。集电环表面应光滑,无损伤及油垢。
2.4.2   接至刷架的电缆,不应使刷架受力,其金属护层不应触及带有绝缘垫的轴承。
2.4.3   电刷架及其横杆应固定,绝缘衬管和绝缘垫应无损伤、无污垢,并应测量其绝缘电阻。
2.4.4   刷握与集电环表面间隙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当产品无规定时,其间隙可调整为2~3mm。
2.4.5   电刷的安装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电机上应使用同一型号、同一制造厂的电刷;
       2   电刷的编织带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不得与转动部分或弹簧片相碰触。具有绝缘垫的电刷,绝缘垫应完好;
       3   电刷在刷握内应能上下自由移动,电刷与刷握的间隙应符合产品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其间隙可为0.10~0.20mm;
       4   恒压弹簧应完整无机械损伤,型号和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同一极上的弹簧压力偏差不宜超过5%;
       5   电刷接触面应与集电环的弧度相吻合,接触面积不应小于单个电刷截面的75%。研磨后,应将炭粉清扫干净;
       6   非恒压的电刷弹簧,压力应符合其产品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调整到不使电刷冒火的最低压力;同一刷架上每个电刷的压力应均匀;
       7   电刷应在集电环的整个表面内工作,不得靠近集电环的边缘。
2.5   氢冷电机
2.5.1   氢冷电机引出线的绝缘包扎,一般由制造厂现场实施,并按制造厂标准验收;套管表面应清洁、无损伤和裂纹,出线箱法兰应分别与套管法兰、电机本体的结合面密合。
       出线套管安装前应进行电气绝缘试验,并应按有关规定做气密试验,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安装。
2.5.2   氢冷电机必须分别对定子、转子及氢、油、水系统管路等做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可做整体性气密试验。试验压力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2.5.3   氢冷电机的氢气质量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当制造厂无规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氢气纯度:>96%;
             气体混合物内含氧量:≤2%;
             机内压力下,氢气湿度:-25℃≤td(露点)≤0℃。
2.5.4   氢冷电机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本章其他有关规定及现行国家标准《透平型同步电机技术要求》GB/T 7064中的有关规定。
2.6   水内冷电机
2.6.1   安装前,定子、转子等水回路应按产品要求分别做水压试验。
2.6.2   电机的冷却水应采用汽轮机的冷凝水或经除盐处理的水,水质应符合表2.6.2的规定。
  
表2.6.2       水内冷电机冷却水水质标准
项       目
标       准
外       观
透明纯净,无机械混合物
pH值(25℃)
7.O~9.O
电导率(us/cm)(25℃)
O.5~1.5(5.O)
硬度(u/mol/L)
<2.O
含铜量(ug/L)
≤40
溶氨量(ug/L)
<300
溶氧量(ug/L)
≤30
注:1电机启动时,冷却水的电导率不宜大于5.0us/cm。
           2括号内为开启式水系统规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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