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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_GB_50170-2006
- 发布时间:2011/1/16 阅读次数:8223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3 电 动 机
3.1 一般规定
3.1.1 本条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3.2 保管和起吊
3.2.1 为保证设备和资料同时到达现场,本条增加了对资料的要求。
3.2.2 本条指出了电机保管场所应具备的条件,特别指出要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如老鼠、蛇等进入,因为在不少地方发生了因保管不善,小动物进入损伤电机绕组的事故。
对一些细长型转子的电机,为防止转子轴变形,有的制造厂要求在保管期间定期盘动转子,这时还应按制造厂要求盘动转子:
3.2.3 本条指出了起吊电机定子、转子时的注意事项,以保护电的集电环、换向器和轴颈、绕组等部分不受到损伤。
3.3 检查和安装
3.3.1 电机安装时,应对转子的转动情况,润滑状况,定子、转子之间的空气间隙,电源引出线的连接及电刷提升装置等进行检查,把好安装时的质量关,尤其是裸露带电部分的电气间隙,更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规定,这是电机安全运行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3.3.2 原规范本条第2款:当制造厂无保证期限时,出厂日期已超过一年取消。原因是现在制造厂的制造质量有很大的提高,工艺水平也有保证,运到现场的电动机到安装时,其日期基本都已超过一年,如果现场保管妥当,没必要都做抽芯检查,况且现场的环境、设备及施工人员等各方面的要求和制造厂相比有较大的差距,故将这款取消。
3.3.3 本条对电机抽芯检查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近年来,采用浇铸转子的电动机越来越多,因此本条对浇铸转子的检查要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3.6、3.3.7 箱式电机和多速电机在我国已应用十分普遍,因此本条对它们的安装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3.3.8 有的电机不能反转,有的电机虽然可以反转,但与之联为一体的机械不能反转,因此有固定转向要求的电机,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机与电源的相序并应一致,以免反转时损坏电机或机械设备。
4 工程交接验收
本章将本规范的“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及“电动机”两章中的工程交接验收合并为一章。
4.0.1 本条将连续运行72h改为符合相关规定。这是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中的第4.2条规定。虽然第4.2条规定中提到300MW以下机组实行72h+24h满负荷试运行后移交试生产(或生产),300MW及以上机组实行168h满负荷试运行后移交试生产,考虑到现时情况,故本条进行以上修改。
4.0.3 安装后的电动机做空载检查并测空载电流是检查电机有无问题较简单有效的方法。有时在电机组装后第一次启动时,发现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和电机发热,如果做过空载检查,就可以辨别是电机的问题,还是机械的问题,从而使问题简单化。
4.0.4 对本条的规定作如下说明:
1 表4.0.4规定了电机振动双倍振幅值,这是采用了原规范的标准。
2 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80℃,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95℃,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透平型同步电机技术要求》GB/T 7064—2002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4.0.5 目前国内各制造厂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计算漏氢量时选定的状态参数不一致,漏氢率的比值含义比较含混,因此有必要选定一种适宜的规定状态参数。本条列出的计算公式中,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的选用情况,选用的规定状态参数为:压力P0=1.01×105Pa,温度T0=273+20=293K,故24h漏氢量的计算公式中有69.38的系数。
4.0.6 冷态时,电动机每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min;热态时,只有在处理事故时以及启动时间不超过2~3s的电动机,可再启动1次。这是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制定的。
4.0.7 本条第1款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取消,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中的第2.4.3.10条规定:修改过多而又必须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由验收检查组确定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单位重新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