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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_GB_50254-1996
- 发布时间:2011/1/16 阅读次数:9872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5 住宅电器、漏电保护器及消防电气设备
本章适用于住宅及各类楼、堂、馆、所等建筑物内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
5.0.1 本条是为了确保安全运行、防止乱动设备、提醒人们注意带电设备,小心触电所必须的。
5.O.2 本条是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基本要求。
5.0.2.1 对需要有控制电源的漏电保护器,其控制电源取自主回路,当漏电开关断电后加在电压线圈的电源应立即断开,如将电源侧与负荷侧接反即将开关进、出线接反,即使漏电开关断开,仍有电压加在电压线圈上,可能将电压线圈烧毁。
对电磁式漏电开关,进、出线接反虽然对漏电脱扣器无影响,但也会影响漏电开关的接通与分断能力。因此也应按规定接线。
5.0.2.2 带有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在分断短路电流的过程中,开关电源侧排气孔会有电弧喷出,如果排气孔前方有导电性物质,则会通过导电性物质引起短路事故;如果有绝缘物质则会降低漏电开关的分断能力。因此在安装漏电开关时应保证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灭弧距离。
5.O.2.3 在高温场所设置的漏电保护器,例如阳光直射、靠近炉火等,应加装隔热板或调整安装地点;在尘埃多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将漏电开关设在有防尘或防腐蚀的保护箱内;如果设置地点湿度很大,则应选用在结构上能防潮的漏电开关,或在漏电开关的外部另加防潮外壳。
5.O.2.4 漏电开关动作可靠方能投入使用。因此安装完毕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的动作功能,即使投入运行后也应经常检查其动作功能,确保漏电开关正常运行。
5.O.3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设备等虽然是低压设备,但均不属于低压电器范畴,因此在征求意见时,有的单位提出这类设备的安装问题,故在此请有关人员执行相关的标准。
6 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起动器
6.0.1 低压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在安装前检查时所应达到的,这样就为以后能否顺利的;试运行创造了好条件,故此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6.0.1.1 制造厂为了防止铁芯生锈,出厂时在接触器或起动器等电磁铁的铁芯面上涂以较稠的防锈油脂,在通电前必须清除,以免油垢粘住而造成接触器在断电后仍不返回。
6.0.1.4 电动机的保护特性系指电动机反时限允许过载特性。
据向制造厂了解,每个热继电器出厂试验时都进行刻度值校验,一般只做三点(最大值、最小值、中间值),为此当热继电器作为电动机过载保护时用户不需逐个进行校验,只需要按比例调到合适位置即可;当作为重要设备或机组保护时,对热继电器的可靠性、准确性要求较高,按比例调到合适位置恐怕有误差,这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定值校验。
6.0.2 有间隔的通电是为了防止合闸瞬间,线圈电流大,如果通电时间长,使线圈温升超过允许值而烧毁线圈,故要求有问隔地通电。
6.0.3 真空接触器目前已普遍采用,这些基本要求是根据产品说明提出的。
6.O.4 对新安装和新更换的真空开关管要事先检查其真空度。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在10-2帕(10-4托)以上。可用工频耐压法检查;触头间距1.8±0.2mm时,要求耐压8kV以上,经三次检查后,不允许有击穿和连续闪络现象。
6.0.5 真空接触器接线时应按出厂接线图接外结导线,接地线可接在固定接地极或地角螺栓上。
6.O.6 可逆电磁起动器或接触器,除有电气联锁外尚有机械联锁,要求此两种联锁动作均应可靠,防止正、反向同时动作,同时吸合将会造成电源短路,烧毁电器及设备。
6.O.7 星、三角起动器是起动器中较为常用的电器,由于电动机接法要变化才能达到降低电压起动的效果,本条为检查其接法和转换时的要求。
6.O.8 本条为自耦减压起动器的安装及调整要求。
6.O.8.3 自耦减压起动器出厂时,其变压器抽头一般接在65%额定电压的抽头上,当轻载起动时,可不必改接;如重载起动,则应将抽头改接制80%位置上。
用自耦减压起动时,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一般不超过额定电流3~4倍,最大起动时间(包括一次或连续累计数)不超过2min,超过2rain,按产品规定应冷却4h后方能再次起动。
6.O.9 本条的要求是对闭合主触头所需的力完全由人力产生的起动器检查的基本要求。
6.O.10 此条系指电磁式、气动式等接触器和起动器,规定主要是检查接触器或起动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加力使主触头闭合后,接触器、起动器工作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处理;对重要设备上所用的接触器、起动器检查其起动值,目的在于确保这些接触器、起动器和重要设备可靠运行。
6.O.1l 本条要求是确保变阻式起动器正常工作,防止电动机在起动过程中定子或转子开路,影响电动机正常起动所必须的基本要求。
7 控制器、继电器及行程开关
7.O.1 本条控制器系指凸轮控制器和主令控制器。
7.0.1.1 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有些系列主令控制器适用于交流,不能代替直流控制器使用,为此应检查控制器的工作电压,以免误用。
7.0.1.2 本条规定了操作手柄或手轮的高度,以便操作和观察。调研结果说明,多数工零都能执行规定,但也有少数例外。
7.0.1.3 控制器的特点是操作次数频繁、档位多。例如:KTJ系列交流凸轮控制器的额定操僬频率为600次/h,LKl8系列主令控制器的额定操作频率为1200/h,故本条提出此要求。
有的操作手柄带有零位自锁装置,这是保安措施。安装完毕后应检查自锁装置能正常工作
7.0.1.4 为使控制对象能正常工作,应在安装完毕后检查控制器的操作手柄或手轮在不同位置时控制器触头分、合的顺序,应符合控制器的接线图,并在初次带电时再一次检查电动机的转向、速度应与控制器操作手柄位置一致,且符合工艺要求。
7.0.1.5 触头压力、超行程是保证可靠接触的主要参数,但它们因控制器的容量不同而各有差异;而且随着控制器本身质量不断提高,其触头压力一般不会有多大变化。为此本条只要求压力均匀(用手检查)即可,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必测定触头压力,但要求触头超行程不小于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7.0.1.6 本条是根据制造厂“磨损部分应经常保持一定的润滑”的规定而定,目的是使各转动部件正常工作,减少磨损,延长使用年限,故在控制器初次投人运行时,应对这些部件的润滑情况加以检查。
7.0.2 继电器检查的基本要求。
7.0.3 根据有关按钮安装的要求,规定其安装高度的范围及倾斜安装时的倾斜角要求,其余要求为施工实践及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
7.0.4 行程开关种类很多,本条为一般常用的行程开关有共性的基本安装要求。
8 电阻器及变阻器
8.0.1 根据产品技术条件,电阻器可以叠装使用,但从散热务件、不降低电阻器容量及箱体机械强度考虑,直接叠装的层数不应超过四箱,超过四箱不能直接靠电阻箱本身的铁皮和框架来承受重量,所以规定应采用支架固定,但也不宜超过六箱,否则运行不安全。另外为了散热方便,电阻器底部与地面之间留有一定散热距离。
8.0.2 电阻器发热后,热气流上升而影响其它电器设备运行,为此电阻器应安装在其它电器的上方,且两者之间应有适当的间隔。
8.0.3 电阻元件最高允许发热温度可达300~350℃,因此元件之间的连接线,应采用裸导线,一般用铜导线或钢导线。
电阻器因其工作环境、用途不同,所以发热情况不一样,为此,其外部接线的施工方法也不是相同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次定,对能产生高温的特殊电阻器,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来规定来考虑,但要保持接触可靠。
8.0.4 电阻器与变阻器在运输途中或安装时因搬运不慎而受到机械损伤,因此在安装就位后应对电阻器及变阻器进行检查,不应有断路或短路的现象,必要时,对其阻值应用电桥进行测量,由于实测值与铭牌值之间的误差,各类电阻器及变阻器尚未统一,因此规定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8.0.5 变阻器的转换调节装置用来改变阻值,以调节电动机的转速或直流发电机的电压。因此对转换调节装置的移动、限位开关、电动传动、手动传动等的功能,均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试验,本条文是列举这些试验的主要要求。
8.0.6 频敏变阻器专供50Hz三相交流绕线型电动机转子回路作短时起动之用。此时起动的电动机负载,可分为轻载(如空压机,水泵等)、中载、重载(如真空泵、带飞轮的电机)和满载四种情况。为了获得最合适的负载起动特性,一般改变绕组匝数的抽头进行粗调,在调整抽头过程中,连续起动次数及总的起动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同时要防止电动机及频敏变阻器过热。
9 电磁铁
9.O.1 电磁铁的铁芯表面应保持清洁,工作极面上不得有异物或硬质颗粒,以防衔铁吸合时撞击磁轭,造成极面损伤并产生较大噪声。
9.O.2 本条是对电磁铁动作机构的基本要求。
9.O.3 本条是对制动电磁铁工作状况的基本要求。
9.O.4 长行程制动电磁铁(如MZSL系列),为了避免在通电时受到冲击,制成空气缸,调节气缸下部气道孔的螺钉即改变了气道孔的截面大小,就可以改变衔铁的上升速度,达到平稳、无剧烈冲击的目的。
9.O.5 MZZ5系列直流制动电磁铁采用空气隙作为剩磁间隙的结构,避免了非磁性垫片被打坏的现象;增加了磁隙指示,有利于产品的维护和调整。安装调整时,应使衔铁行程指针位置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9.O.6 MQ3系列交流牵引电磁铁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380V的电路中作为机械设备及自动化系统中各种操作机构的远距离控制之用。电磁铁的额定行程分为微型(10mm)、小型(20mm)、中型(30mm)、大型(40mm)四级,有的装在管道系统中的阀门上,有的则装在设备上,其共同特点是控制较精确,动作行程短,故电磁铁位置应仔细调整,使其动作符合系统要求。
9.0.8 有特殊要求的电磁铁,如直流串联电磁铁,应测量吸合电流和释放电流,其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规定。通常其吸合电流为传动装置额定电流的40%,释放电流小于传动装置额定电流的10%即空载电流。
10 熔断器
10.O.1~10.O.4 熔断器种类繁多,安装方式也各异,这几条规定为一般原则要求。
10.0.5 本条规定是以避免配装熔体时出现差错,影响熔断器对电器的正常保护工作。
10.0.7 有些熔断器如RT-18X系列断相自动显示报警熔断器,就带有接线标志。电源进线应接在标志指示的一侧。
11 工程交接验收
11.0.1 本条所列要求是检查安装工程的外观质量检查,是检查、试运行前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11.0.2 本条所列要求是安装工程最终达到的质量要求,只有满足了这些要求才能保证以后的安全运行。
11.0.3 本条对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技术文件提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