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14.0.1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2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3 密封性试验:
4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5 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
6 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
7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14.0.2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宜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值的1.2倍。
14.0.3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程序和方法,应按产品技术条件或国家现行标准《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试验导则》DL/T 555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电压值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
14.0.4 密封性试验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1 采用灵敏度不低于1×10-6(体积比)的检漏仪对各气室密封部位、管道接头等处进行检测时,检漏仪不应报警;
2 必要时可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气体泄漏测量。以24h的漏气量换算,每一个气室年漏气率不应大于1%;
3 泄漏值的测量应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充气24h后进行。
14.0.5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电弧分解的隔室,应小于150µL/L
2 无电弧分解的隔室,应小于250µL/L;
3 气体含水量的测量应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充气48h后进行。
14.0.6 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相应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对无法分开的设备可不单独进行。
注:本条中的“元件”是指装在封闭式组合电器内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
14.0.7 当进行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时,联锁与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应按产品技术祭的规定进行。
14.0.8 在充气过程中检查气体密度继电器及压力动作阀的动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单独运到现场的设备,进行校验。
1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15.0.1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高压限流熔丝管熔丝的直流电阻;
3 测量负荷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
4 交流耐压试验;
5 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
6 操动机构的试验。
15.0.2 隔离开关与负荷开关的有机材料传动杆的绝缘电阻值,小应低于本标准表10.0.2的规定。
15.0.3 测量高压限流熔丝管熔丝的直流电阻值,与同型号产品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15.O.4 测量负荷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值,宜采用电流不小于lOO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15.O.5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述规定:三相同一箱体的负荷开关,应按相间及相对地进行耐压试验,其余均按相对地或外壳进行。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0.0.5的规定。对负荷开关还应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进行每个断口的交流耐压试验。
15.0.6 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15.0.7 操动机构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式操动机构的分、合闸操作,当其电压或气压在下列范围时,应保证隔离开关的主闸刀或接地闸刀可靠地分闸和合闸。
1) 电动机操动机构:当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电压的80 %~110%范围内时;
2) 压缩空气操动机构:当气压在其额定气压的85%~110%范围内时;
3) 二次控制线圈和电磁闭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削压在其额定电压的80%~110%范围内时。
2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应准确可靠。
注:1 本条第1款第2项所规定的气压范围为操动机构的储气筒的气压数值;
2 具有可调电源时,可进行高于或低于额定电压的操动试验。
16 套 管
16.0.1 套管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和电容值;
3 交流耐压试验
4 绝缘油的试验(有机复合绝缘套管除外);
5 SF6套管气体试验。
注:整体组装于35kV油断路器上的套管,可不单独进行tanδ的试验。
16.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套管主绝缘的绝缘电阻;
2 66kV及以上的电容型套管,应测量“抽压小套管”对法兰或“测量小套管”对法兰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00MΩ。
16.0.3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主绝缘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和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室温不低于10℃的条件下,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不应大于表16.0.3的规定;
2 电容型套管的实测电容量值与产品铭牌数值或出厂试验值相比,其差值应在±5%范围内。
表16.0.3 套管主绝缘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的标准
套管主绝缘类型 |
tanδ(%)最大值 |
电容式 |
油浸纸 |
O.7
(500kV套管0.5)① |
胶浸纸 |
O.7 0② |
胶粘纸 |
1.0(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套管1.5)①② |
电容式 |
浇铸树脂 |
1.5 |
气体 |
1.5 |
有机复合绝缘 |
0.7 |
非电容式 |
浇注树脂 |
2.0 |
复合物绝缘 |
由供需双方商定 |
其他套管 |
由供需双方商定 |
注:1 所有的电压为系统标称电压。
2 对20kV及以上电容式充胶或胶纸套管的老产品,其tanδ(%)值可为2或2.5。
3 有机复合物绝缘套管的介损试验,宜在干燥环境下进行。
16.0.4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2 穿墙套管、断路器套管、变压器套管、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管,均可随母线或设备一起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16.O.5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中的绝缘油应有出厂试验报告,现场可不进行试验,但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油样进行水分、击穿电压、色谱试验。
1) 套管主绝缘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超过表16.O.3中的定值;
2) 套管密封损坏,抽压或测量小套管的绝缘电阻不符合求;
3) 套管由于渗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油时。
2 套管绝缘油的补充或更换时进行的试验,应符合下列定:
1) 换油时应按本标准表20.0.1的规定进行;
2) 电压等级为500kV的套管绝缘油,宜进行油中溶解气的色谱分析;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µL/L)不宜超过下列任一值,总烃:10,H2:150,C2H2:O;
3) 补充绝缘油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尚应按本标准第20.0.3条的规定进行;
4) 充电缆油的套管需进行油的试验时,可按本标准表18.O.8的规定进行。
16.0.6 SF6套管气体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0.6和第9.O.13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