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网站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厂化学 > 化学基础 > 详细内容
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来源及危害
发布时间:2009/6/13  阅读次数:437  字体大小: 【】 【】【
本广告位全面优惠招商!欢迎大家投放广告!广告投放联系方式

甲醛(HCHO)

  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和醚。甲醛具有较高毒性,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甲醛的来源:
      目前,甲醛是制造合成树脂、油漆、塑料以及人造纤维的原料,是人造板工业中制造脲醛树脂胶、三聚氰氨树脂胶、聚缩醛树脂、戊四醇醛树脂和酚醛树脂胶的重要原料。它们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残留的或未参与反应的甲醛,最长释放期可达十几年。粘合剂加水分解生成自由态甲醛,并不断地向板面移动、聚积,然后从板面脱着、挥发而发散到空气中。
  ·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材;
  · 装饰材料如贴墙布、壁纸、化纤地毯、油漆、涂料。

甲醛的危害:

  ·急性中毒:呼吸道强烈刺激,咽喉灼痛、呼吸困难、肺水肿;
  ·慢性中毒:眼红、流泪、眼痒、嗓子干燥发痒、咳嗽、气喘、声音嘶哑、胸闷、皮肤搔痒;
  ·长期低剂量接触:降低肌体免疫功能;引起神经衰弱,记忆力减退;呼吸道长期刺激,引发慢性呼吸道疾病,肺功能下降。
  ·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长期接触会引发妊娠综合症,造成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


青果园电厂化学资料网面向电厂化学专业人士为主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是一个公益性非赢利性的网站,无论是驻站作者原创的作品,还是由读者投稿或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所有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广告

甄长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1-2019 青果园电厂化学资料网 ( www.qgyhx.cn )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09001450号

申请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在线留言

网站由中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