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化学技术'>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经济、稳定发、供电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电力试验研究所、发电、供电和电力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为了加强华东电业治理局所属各单位全方位、全过程化学技术'>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部颁规定和《加强技术监督若干意见》重新修订化学技术'>化学技术监督条例。
1.2化学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研究推广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
1.3化学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电力设备在基建、启动、运行和停、备用期间由于水、汽、油、气、燃料品质不良而引起的事故,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机组安全可靠运行。
1.4化学监督必须在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各阶段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治理工作。要及时研究、督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水、汽、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气(氢气、六氟化硫)、燃料和灰等的质量监督。协助有关专业降低燃料消耗,提高机组效率。保证供给质量合格和数量足够的化学补充水。
1.5本条例适用于华东电业治理局所属各单位。各省(市)电力工业局(上海电力建设局)可根据本条例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制订本省(市)电力系统实施细则。
1.6本条例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者,应以上级规定为准。条例解释权属华东电业治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