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前 言
本规定依据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Q/GDLR.SC—2007质量安健环一体化管理手册和Q/GDLR.CX-31-2007安全文明生产控制程序要求,结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实际制定《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本规定为Q/GDLR.CX-31-2007安全文明生产控制程序的支持性文件,是企业标准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规定由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由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本规定首次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0日。
本规定的版本及修改状态:A/0.
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职责、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文明生产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DL227-9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Q/GDLR.SC—2007 质量安健环一体化管理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略)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作业现场文明生产主管部门,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与党群工作部共同负责作业现场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4.2 各部门是所辖区域(设备)文明生产的负责部门,负责文明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组织领导:
5.1.1 总经理是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
5.1.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辖区域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开展文明生产活动。
5.2 文明生产管理和区域卫生划分原则:
5.2.1 文明生产工作和生产任务应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管理模式。
5.2.2 文明生产以部门自查自纠为主,安全生产技术部对各部门文明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5.2.3 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建立健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明确、管理落实到位。
5.2.4 责任专区划分贯彻“文明生产,人人有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就近、方便”的原则。
5.2.5 全公司所有生产区域设备、地面卫生、值班室、建筑设施、工作间、仓库等均划分到各部门。
5.3 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5.3.1 员工文明行为标准:
5.3.1.1 员工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语言、举止文明,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不迟到早退。
5.3.1.2 在岗员工着装应符合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坚守岗位,秩序井然。
5.3.1.3 运行员工应做到文明操作、准点抄表、准确记录;交接班全面细致;监盘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交接班记录整齐完善。
5.3.1.4 检修员工应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文明施工,按照“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进行施工。
5.3.1.5 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经常深入现场,做好文明生产管理服务工作。
5.3.2 生产区域文明标准:
5.3.2.1 各部门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无卫生死角。生产区域主要通道平整畅通,生产区域实施定置管理,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无乱堆放设备材料(备品、机具、材料一般不准放置在厂房内,如确因生产需要需放置的,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5.3.2.2 运行要定期进行清擦维护,保持所有生产设备见本色、设备阀门的标牌、标志齐全,保持标牌齐全、端正。设备漆色及色环、工质流向齐全。
5.3.2.3 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规要求,管道保温良好、规范;沟道、孔洞盖板、遮栏齐全,楼道、平台的栏杆和扶梯齐全完整。
5.3.2.4 厂区、厂房和设备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仪表、控制和保护盘前后(内外)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积尘、无杂物。
5.3.2.5 设备、系统无渗漏点。
5.3.2.6 加强生产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噪声符合劳动保护规定;气(烟尘)、水的排放达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要求。
5.3.2.7 检修现场工艺作风良好,做到“三无”、“三齐”、“三不乱”和“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后的设备标示牌齐全,保持现场整洁美观。
5.3.2.8 运行操作完后,现场干净整洁,无积油积水,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操作工具不能放在现场,要定置管理。
5.3.2.9 班容班貌好,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达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桌柜内物品)。
5.3.2.10 检修班组工作间工作台摆放有序,无乱放设备及零部件,地面无纸屑、痰迹、油泥污迹。
5.3.2.11 仓库清洁整齐,布置合理。备品、配件分类、定位堆放,编号齐全,标签完整清洁,料架无积灰。
5.3.3 厂房及建筑:
5.3.3.1 厂房建筑整洁完整。房顶、墙壁不漏水,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不擅自对楼板打孔(必须打孔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后立即封闭);无积灰、无蛛网。
5.3.3.2 生产厂房内外走道、扶梯、平台等保持清洁畅通。
5.3.3.3 卫生间保持干净,水池无积垢。
5.3.4 煤场、油库:
5.3.4.1 煤场道路、场地、铁路专用线清洁、平整畅通,无垃圾、杂物、煤渣等。
5.3.4.2 油库库区内无积油、无杂物杂草,油罐区场地平整清洁。
5.3.4.3 输煤系统地面、墙壁、窗户和设备无积尘。
5.3.5 升压站、主变区、开关室、电缆沟:
5.3.5.1 升压站、主变区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开关室、变压器四周无杂草;变压器、开关、互感器无渗、漏油;卵石层不积灰,无油垢。
5.3.5.2 继电器室、电源室、开关室防小动物措施严密,室内无杂物。
5.3.5.3 电缆沟不积水,无垃圾杂物,防火阻隔符合规定,盖板封堵严密。
5.3.5.4 开关柜内继电器无积灰、玻璃清晰。
5.4 生产现场卫生管理规定:
5.4.1 生产区域内日常文明生产工作按照《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内卫生划分规定》范围由各责任部门负责维护。
5.4.2 大修期间大修现场文明生产工作由检修负责,大修后检修现场的设备、地面卫生由检修负责清扫干净后,由安全生产技术部主持,检修部、运行部共同参加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后交由运行维护(燃料供应部自行组织交接),验收单保存在运行部。
5.4.3 小修后生产现场的设备、地面卫生由检修负责清扫干净后,由检修、运行双方按照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交由运行维护;
5.4.4 日常消缺、检修等临时工作结束后由检修负责清扫,运行进行验收。
5.4.5 运行部所负责的设备、管道、检修电源箱、闸门盘,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要求每班清扫(擦),保持干净清洁。
5.4.6 检修部负责责任区域的地面、楼梯、栏杆、沟道要求每天清扫(擦),门窗玻璃、高空管道要求定期清扫,保持干净清洁。
5.4.7 燃料供应部、净水供应部所辖设备、区域卫生要求及时清扫,保持干净清洁。
5.4.8 各部门所负责的生产区域建筑物房顶、雨水排水口、排水管要求定期清扫,保持干净清洁。
5.4.9 各部门所负责的生产厂房周围地面、马路要求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清洁。
5.5 检查内容和要求:
5.5.1 检查内容:
5.5.1.1 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情况。
5.5.1.2 设备运行及不安全隐患情况。
5.5.1.3 现场文明生产情况。
5.5.1.4 设备泄漏缺陷情况。
5.5.1.5 各类违章情况。
5.5.1.6 监督整改项目完成情况。
5.5.2 检查要求:
5.5.2.1 运行部对所辖卫生进行交接班外,对检修所清扫的生产现场区域卫生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运行部建立《生产现场卫生检查登记本》,每天中班对生产现场检修清扫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登记,检修部每天早上8:30以前检查《生产现场卫生检查登记本》并签字,对登记的卫生问题必须当天清扫完毕,并在《生产现场卫生检查登记本》签字注销。《生产现场卫生检查登记本》放置在集控室运行班长工作台。
5.5.2.2 安全生产文明监督专责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每周对各部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周五下午上报至安全生产技术部。
5.5.2.3 公司分管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安全生产技术部及各部门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检查。
5.5.2.4 安全生产技术部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责任部门安排整改,对未按时间完成整改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整改,必须向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5.5.2.5 安全生产技术部每周对生产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在生产早会上进行通报。
5.5.2.6 安全生产技术部每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并在每月安全生产简报中进行通报。
5.5.2.7 安全生产技术部对检查出的卫生问题,根据《生产现场卫生区域划分》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检修部负责区域卫生,运行部已提出而检修未清扫,考核检修部;若运行未检查到位没有登记,检修部、运行部同时考核。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及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6.3 安全生产技术部每月根据现场文明生产检查情况,并结合月度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6.4 对检查发现的不文明行为按照公司反违章实施管理办法中安全文明违章分类标准的规定进行考核。
表1 报告和记录清单
序号 |
报告和记录编号 |
报告和记录名称 |
存放地点 |
保存期 |
1 |
Q/ DLR.JL-ZY-203-08-11.01-2007 |
检修现场文明生产验收单 |
安全生产技术部 |
一年 |
2 |
Q/GDLR.JL.CX-01-03.06-2007 |
文件修改记录 |
安全生产技术部 |
长期 |
Q/GDLR-213.04.01-2007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标准
Q/GDLR-203-08.02-2007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Q/GDLR-203-08.17-2007 反违章管理实施办法
Q/GDLR-203-08.23-2007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公司生产区域内卫生划分规定
附录B:(规范性附录)检修现场文明生产验收单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生产现场区域内卫生划分规定
编号:Q/ GDLR.JL—ZY—203—08—11.01—XXXX
1 总则:
为加强公司生产区域的卫生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根据公司《关于卫生重新划分的规定》(国电兰热司[2006]122号文)及《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生产区域卫生进行划分,实行区域卫生保洁负责制。
2 卫生区域划分的原则:
2.1 卫生区域在设备区域管辖的基础上进行划分。
2.2 卫生区域按照维护安全、便捷、合理的原则划分管理。
2.3 卫生区域的划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和“就近、方便”的原则。
3 卫生区域划分:
3.1 运行部、检修部
检修部 |
运行部 |
汽机主厂房零米、4.5米、9米、除氧层各区域的所有地面、栏杆、门窗、玻璃、楼梯,所辖设备中2米以上管道、阀门等。 |
集控、热机各值班室、更衣室的门窗、玻璃、室内地面、工器具、安全设施等;对应所辖设备、操作平台、2米以下管道、消防器材、安全设施。 |
锅炉主厂房零米、9米、33米及以上、给粉机平台、磨煤机大罐底部、绞笼平台地面、栏杆、门窗、玻璃、楼梯,所辖设备中2米以上管道、阀门、炉本体、甲乙侧钢梁楼梯扶手等。 |
锅炉电梯,炉侧水汽取样间、化验站、加药间、热机交接班室、更衣室的门窗、地面、室内设备、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对应所辖设备、2米以下管道、消防器材、安全设施。 |
吸风机室、#1、2炉电除尘控制间、斜槽间、搅拌筒、空压机室、灰渣泵房、启动锅炉房、灰水供水泵房的地面、门窗玻璃,热网站、循环泵房、升压泵房的门窗。 |
对应所辖设备、管道、消防器材、安全设施。油库所属设备地面、门窗的所有卫生,热网站、循环泵房、升压泵房地面卫生。 |
化学水处理间、酸碱大厅、酸碱计量间、生活水泵房、雨水泵房、循环水储药间、加药间、化学工具室的地面、门窗。所辖设备中2米以上管道、阀门等。 |
化学楼一至三楼通道、门窗、墙裙、消防器材等,化学主控室、试验室门窗、玻璃、室内地面、工器具、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等。 |
升压站、各配电室、所有的电缆沟道内的设备、地面、门窗、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等,主控楼梯、一、二楼通道、门窗、墙裙、蓄电池室、消防器材等 |
主控楼主控制室、电气运行更衣间、二楼至主控制室楼梯、地面、、门窗、墙裙、消防器材等,运行控制台、立盘及盘后地面。 |
热控设备、工程师站、电子间、变送小室的地面、窗户、玻璃、消防器材等 |
运行部各专责控制台、立盘及盘后地面。 |
生产区域建筑物的房顶、雨水排水口、排水管等设施,生产区域厂房外的管沟及管沟内管道、阀门等设备(以设备分界为准),#1、2炉预热器灰沟、烟道灰沟,灰浆泵房细灰沟、电除搅拌筒间灰沟定期疏通、清挖,保证畅通。 |
|
1.1 燃料供应部:
卫生区域按照设备归属进行清扫保洁,铁路Ⅳ线以南各生产厂房周围地面及除由新宇物业负责清扫的主马路外的道路。
1.2 净水供应部:
所辖设备的所有区域卫生的清扫保洁。
2 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