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网站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厂化学 > 规章制度 > 详细内容
华东电业管理局化学技术监督条例
发布时间:2009/11/3  阅读次数:5046  字体大小: 【】 【】【
本广告位全面优惠招商!欢迎大家投放广告!广告投放联系方式

4 技术管理
4.1 发、供电单位应具备并贯彻执行下列有关制度。
4.1.1 化学监督制度及实施细则;
4.1.2 岗位责任制;
4.1.3 化学水处理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含仪表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卡;
4.1.4 运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4.1.5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4.1.6 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保护制度;
4.1.7 安全工作规程;
4.1.8 热力设备检修检查制度;
4.1.9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4.1.10 化学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4.1.11 油务管理制度;
4.1.12 防止油劣化和油再生规程;
4.1.13 垢、水、汽、油、燃料、气体、化学药品的取样与化验规程(方法);
4.1.14 培训制度。
4.2 发、供电单位应根据设备系统的实际情况,备有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下列表图:
4.2.1 全厂水、汽系统图(包括取样点、测点、加药点、排污系统等);
4.2.2 化学水处理设备系统图和电源系统图;
4.2.3 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图;
4.2.4 发电机内冷水系统图和氢冷系统图;
4.2.5 给水和炉水加药系统图;
4.2.6 汽轮机油系统图;
4.2.7 变压器和主要开关的地点、容量、电压、油量、油种等图表;
4.2.8 燃料及灰取样点布置图。
4.3 发、供电单位应建立和健全下列技术资料:
4.3.1 各种运行记录;
4.3.2 水、汽、油、燃料、灰、垢、化学药品和气体的分析记录,水、汽系统定期查定记录及有关试验报告;
4.3.3 热力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的调整试验及化学清洗方案与总结;
4.3.4 热力设备的停、备用防锈蚀保护记录及检修检查记录与总结报告;
4.3.5 水处理设备与用油设备的台帐、备品清册及检修检查记录;
4.3.6 化学仪器、仪表的台帐及检验记录;
4.3.7 凝汽器管材质、泄漏及更换记录;
4.3.8 培训记录。
4.4 机组启动时的运行管理
4.4.1 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按《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控制。机组启动前要用加有氨和联氨的除盐水洗高、低压给水管路和锅炉本体,待全铁合格后再点火。
4.4.2 机组启动时,要坚持凝结水硬度(海滨电厂控制Na+)不合格不准回收,蒸汽二氧化硅不合格不准并汽,疏水全铁和硬度合格后才能回收。
4.4.3 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应列入锅炉和汽机运行规程中。
4.4.4 机组启动时的运行水质要统计变化幅度和合格率,启动时间从机组上水至并网后八小时计算,八小时以外计入运行数据。
4.5 机组正常运行的水、汽管理
4.5.1 运行人员值班时,要随时掌握运行指标的变化趋势,应达到水、汽品质100%合格,并努力达到期望值。
4.5.2 运行设备要定期切换,定期性工作应按计划执行。
4.5.3 水处理材料应每月盘点,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4.6 水、汽质量异常时的管理
4.6.1 当水、汽质量达到化学监督指标规定的非正常处理一级处理值时,经确证无误后,应立即报告当值值长,并立即进行调整或通知设备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4.6.2 当水、汽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处理值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并向设备所在单位发出水、汽异常通知单,写明水、汽异常发生的时间、超标幅度、初步分析的原因和应采取的措施和要求。通知单由化学分场主任或专工签发(一式四份),分送设备所在单位,厂化学监督专职(责)工程师和负责化学监督的厂级领导,自留一份,在自留一份上由上述单位和个人签字。处理完毕,由签发人或委托人签字验收。
4.6.3 当发现危及设备安全的问题,经报告得不到及时处理时,应越级报告。
4.7 机组停、备用阶段的水、汽管理
4.7.1 机组大修、小修、临修或备用期间均应采取相应防锈蚀措施,并将具体操作方法写入机炉运行规程。
4.7.2 建立机组停、备用防锈蚀记录,记录防锈蚀时间、方法及监督指标,并检查防锈蚀效果,统计防腐率和合格率。
防腐率=防腐次数/机组停、备用次数;
合格率指主要监督指标,如给水溶解氧、相对湿度、pH值或除氧剂浓度等的合格率。
4.7.3 机组采用防腐措施时,应防止邻炉或公用系统蒸汽和水串入备用机组。
4.7.4 采用湿法防腐时,冬季应有相应防冻措施。
4.7.5 要建立机组停(备)用防锈蚀记录,记录防腐时间、防腐方法、监督指标,并检查防腐效果,统计防腐率及合格率。
4.8 检修管理
4.8.1 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和更改工程计划,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再编制季度及月计划。
4.8.2 化学水处理设备和化学在线仪表应定期检修,检修后应进行质量验收。
4.8.3 应配备一定数量和种类齐全的备品、备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9 发、供电单位应向主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报送下列报表(季报、半年报、年报)。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机组应同时报送网所,并抄报网局。水、汽质量统计应实行微机管理。
4.9.1 水汽平衡及水汽质量报表、化学仪表投入率及准确率汇总表、热力设备检修检查报告、水处理设备健康状况、冷态启动化学监督管理表、停备用热力设备防腐保护及水处理药品材料消耗情况;油质合格率及油耗情况,充油(气)电气设备异常情况;SF6气体质量情况、煤质分析数据汇总表。(见附录B表1-表13)
4.9.2 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分析及防止措施;化学清洗总结。
4.9.3 年度化学监督工作总结。
4.9.4 报送时间
季报: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
半年报:7月15日前。
年报和年度化学监督总结:次年1月15日前。
4.10 省(市)所将本局季报、半年度、年度报表和化学监督工作总结按下列时间报主管局、网所,抄报网局:
季报:下一季度第二月15日前
半年报:当年8月15日前
年报:次年2月15日前
直属单位报网局及网所。
网所将全网半年度、年度报表和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及次年3月15日前报网局,抄送各省(市)局(上海电建局)及省(市)所,使省(市)了解全面情况。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广告

甄长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1-2019 青果园电厂化学资料网 ( www.qgyhx.cn )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09001450号

申请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在线留言

网站由中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