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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储存管理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09/12/3  阅读次数:1234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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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
  1.1 化学试剂储存规定
  1.1.1 质量检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1.1.1.1 质量检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于专用的药品贮存柜内。贮存柜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光照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1.1.1.2 化学试剂贮存柜应设在安全位置,室内严禁明火,消防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1.1.1.3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应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料制成,取用方便。
  1.1.1.4 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1.1.5 危险品应贮存于专柜中。
  1.1.2 质量检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
  1.1.2.1 化学试剂贮存由专人负责。
  1.1.2.2 保管员应由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按规定要求贮存化学试剂。
  1.1.2.3 质量检验室操作区橱柜及操作台上,只允许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许超量存放。多余的试剂须在规定的贮存柜中贮存。
  1.1.2.4 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腐蚀品、贵重品等)和贮存要求存放。
——分类:一般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
——贮存: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应避光保存。
  爆炸品、剧毒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
  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保存。
  4.1.2.5 试剂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  明确。
  1.1.2.6 试剂发生颜色变化,浑浊等现象时,须立即停止使用。
  1.1.2.7 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温湿度正常,保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1.1.2.8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灭火设施及器材,保证可随时开启使用。
  1.1.3 试剂的贮存
  1.1.3.1 配制试剂一般在实验操作区内保存,保存条件略低于化学试剂贮存室,因而其管理尤为重要。除执行化学试剂贮存要求外,应特别注意外观的变化。
  1.1.3.2 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如发现异常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
  1.1.3.3 注意室内通风和避免阳光直射。
  1.1.3.4 试剂应密闭保存,瓶口或盖毁坏应及时更换。
  1.2 化学试剂的使用规定
  1.2.1 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1.2.2 使用前应辩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级别、生产厂家、牌号、批号,是否过使用期限。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过期试剂不得使用。
  1.2.3使用前观察试剂形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异常情况。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1.2.4 按使用量取用,用剩余的试剂不得倒回原试剂瓶。
  1.2.5 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污染瓶签。
  
1.2.6.3 瓶口—勿敞开太久,以免灰尘及赃物落入。
  1.2.7 需冷冻贮存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避免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按量取用。
  1.2.8 低沸点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温度升高试剂变质。
  1.2.9 贮存于冰箱中的试剂应定置码放整齐,用毕归还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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