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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接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0/6/5  阅读次数:1315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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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⑵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⑵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⑶特殊情况按当班负责人安排进行交接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⑶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⑴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⑵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⑷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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