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网站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厂化学 > 规章制度 > 详细内容
设备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领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0/6/5  阅读次数:1786  字体大小: 【】 【】【
本广告位全面优惠招商!欢迎大家投放广告!广告投放联系方式
设备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料单,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并由个人负责保管,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带出本门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带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及防损检验后方可带出。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必须及时退库,已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出此报销。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和易流失备件应以旧换新。
8、公用工具,如电锤、万用表、电钻等由领班或课长负责保管。
9、每月核对配件耗材的帐目与实物,采购、领用、库存三者数量必须相符。
10、设备维护员异动离岗时,必须将所领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广告

甄长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1-2019 青果园电厂化学资料网 ( www.qgyhx.cn )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09001450号

申请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在线留言

网站由中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