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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1/4/18  阅读次数:1277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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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为了你的安全和实验的顺利进行,请察看药品报告单(若存在的话)和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2.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在通风柜或者吸风口下进行操作。
3.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的化学药品需密闭保存,如果有条件的话,需要置于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中。
4.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5.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6.请将废弃或过期溶液,药品或者试剂,废弃物标示清楚,置于指定位置存放。试剂,药品使用后之废液或者废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定期送交环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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