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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制样工段考核制度标准
发布时间:2011/5/17  阅读次数:1789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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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制样工段考核制度标准
1、请假必须履行车间规定请假手续,不履行一次加倍处罚20%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发现睡岗一次扣20元
3、不服从指挥一次罚款40元(严重者上交车间)
4、交接班一次交接不清扣15元
5、原始记录发现一次不规范扣5元
6、能用的坩埚、称量瓶、灰皿一次不干净扣5元
7、室内卫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10元
8、不定期对设备检查、违护不到一次扣20元
9、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齐全一次扣10元
10、不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及填写安全记录本一次扣20元
11、外送报表要求自审,代班长审核有误一次扣20元
12、制样室、分析室外来人员不能进入,发现一次扣20元
13、不能私自进行外来样的分析,有一次扣40元
14、全水分数据如有编造、虚假,故意不制样,漏采混样发现一次开除
15、不执行国家标准及操作不规范一次扣20元
16、对临时任务不执行一次扣20元
17、对每月评比优秀的班组奖励20元(其它奖另议)
此考核办法从2006年2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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