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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分析专区] 取样后应在多长时间内送检
发布时间:2009/6/9  阅读次数:740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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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后应在多长时间内送检

当我们将需要分析的油样从设备中采集后,油样放在取样瓶中多长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如果油样在取样瓶中发生了变化,那么我们最多可以将其放置多长时间呢?

  确切地说,在油样从机械设备中采集出来的那一刻,采集的样品和剩在油箱中的油品已经处于不同的环境。可以想象,在那一刻两部分(采集的油品与油箱剩余的油品)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与对方的性质不同。

        如果采集样品的时间与分析样品的时间间隔越长,那么被采集的样品与油箱剩余油品的性质差别就越大。待分析的油品性质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更重要的是,留在油箱中的油品其性质很可能变化更快。

        因此,一旦样品被采集,那么就应该尽快进行检测。决定样品的递送期限时,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特殊项目的分析,尤其要考虑取样的频率。

        如果样品采集频率是每月一次,那么对样品的检测应该在采集样品后几天进行,如果样品采集频率是每半年进行一次,那么就不必要立即对样品进行检测。一般来讲,采集到的样品放置的时间不要超过一个星期。

        不应该将采集的样品放置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的时间再对其进行检测,经过几个星期的放置后,采集的样品性质已经不能代表设备中油品的性质,并且经分析检测得到的数据也显著与实际情况不符。

        通常情况下,延误送检的原因是由于相关的文件准备不到位。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预先印刷好样品标签,并建立正确的设备及其油品分析历史的数据库。如果这套系统完全的建立起来,那么标签上只需标明油样编号和采集样品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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