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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分析专区] 对燃煤挥发分的测定有何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9/6/9  阅读次数:756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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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燃煤挥发分的测定有何技术要求

因为挥发分的测定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试验,其测定的结果完全取决于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所以在测定燃煤挥发分时,我们应严格遵守规程的规定。现将主要技术要求分析如下:

⒈高温炉内温度应严格控制在900℃±10℃的范围内。当打开炉门放进试样关闭炉门后,炉温应在3min内能恢复到900℃±10℃。

⒉加热时间的计时应用秒表,即当试样一送入高温炉的高温区开始计时,到试样离开高温炉为止,这一段操作过程应准确为7min。否则,试样作报废处理。

⒊测定挥发分应用盖上带槽的专用测定挥发分的坩埚。称量试样时应连同坩埚盖一起称重。当坩埚在炉内灼烧时应避免坩埚与坩埚之间、坩埚与高温炉壁的直接接触。

⒋在测定时,如坩埚或坩埚盖上聚有黑烟时,试验也算作废。这是因为煤中挥发分含量太大,逸出(分解出)的速度太快。此时应将煤样压成煤饼并切成小块后再测定,或酌情减少试样量再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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