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热机运行油库值班员
工作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工作要求,为适应公司现代化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特制定《运行部热机运行油库值班员工作标准》。
本标准由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并解释。
运行部热机运行油库值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热机运行油库值班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考核与职权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热机运行油库值班员岗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具有中技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在本岗位见习三个月以上且考核合格。
2.2.2 掌握国家有关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与经济法规,全面掌握电力生产相关知识。
2.2.3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消防防火规程规定、运行规程及规章制度。
2.2.4 具备协作配合的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
2.2.5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3 职责要求
3.1 油库值班员在班长指挥下进行工作,保证燃油的供给和卸油工作。
3.2 保证油泵房、供油泵、卸油泵的运行,调整油压满足启、停炉及事故供油的需要,负责油泵设备的事故处理。
3.3 负责对污水的处理及燃油的回收。
3.4 做好一切防火措施,禁止在油库周围吸烟。
3.5 配合检修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和安全工作措施。
3.6 在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事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得到班长同意方可交接班。
3.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不同意见,应向各班长汇报,不得争吵或强行交接班。
3.8 定期巡回检查设备。
3.9 每小时应检查供油泵、卸油泵、污油泵、滤过器运行清况,各表计指示是否正确。
3.10 每小时险查油库各油罐油位、温度各阀门位置及运行和备用情况。
3.11 遇到卸油时,还应检查油罐车设备完整、卸油方式、系统运行等情况。
3.12 每小时检查污油池、油位变动及各部疏水、疏水井运行清况。
3.13 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若班长未到达之前,应按《事故处理规程》 规定进行处理,事后汇报班长。
3.14 熟悉掌握并负责泡沫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运行和正常运行维护。
3.15 油库值班员有权制止在油库周围动用电火焊的检修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3.16 油库值班员有权对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检修工作完后的现场卫生进行监督,对设备检修,环境卫生,进行验收。
3.17 油库值班员有权采取措施,处理设备缺陷,并有权拒绝没有正当手续的检修人员在所管辖范围内设备进行检修工作.
3.18 有权对班长和主值班员的不正确指挥提出建议性意见,如班长和主值班员坚持意见,应立即执行。如班长和主值班员的命令明显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则油库值班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一级反映情况,听候处理.
3.19 在事故处理中,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油库值班员有权向班长请求人力、物力支援。
3.20 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或无我公司工作人员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现场和接近设备。
3.21 油库值班员发现有精神不好的人接班时,拒绝交班,并报告班长。
4 检查与考核
4.1 由运行部主任、副主任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