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部事务员工作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事务员岗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事务员岗位的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5年以上电力生产实际经历。
2.2.2 熟悉并掌握本部门员工人数、人员构成、组织机构、班组划分及员工的一般情况。
3.1 燃料供应部事务员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行政事务和劳动考勤统计计算。在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
3.2 负责管理本部门员工考勤,计算出勤率,掌握本部门人员情况(到公司时间、工龄、职务、岗位、学历、民族等)。
3.3 计算和领发本部门员工奖金及各种福利实物和票据。
3.4 收发和管理本部门行政性文件、档案资料和文具用品。
3.5 负责部门、班组和员工个人报刊杂志的订阅、发放工作,及信函的收发工作。
3.6 负责填报本部门员工的人事、工资等方面的统计报表。
3.7 认真执行公司在工资、福利、奖励、行政事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在执行中做到准确、及时、无差错。
3.8 公文收发、档案资料和文具用品发放均有登记帐,做到基础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整理有序,文具用品摆放整齐,随用随取不丢失,物品账目齐全、帐物相符。
3.9 考勤统计、奖金计算准确、及时、无差错。
3.10 有权按公司、部门规定,处理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具体事务问题。
3.11 有权到班组了解人员变动、工种变更、职工考勤、病休等方面的事宜。
3.12 有权审查班组呈报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种报表。
3.13 有权布置和检查班组和行政事务有关的工作。
3.14 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燃料供应部主任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