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部运行机车司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运行机车司机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运行机车司机岗位的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具有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本岗位高级工专业培训证书。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五年及以上现场燃料运行实践经验。
2.2.2 熟悉掌握铁路技规的有关部分和调车作业机车运行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2.3 熟悉机车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熟练的进行操作。
2.2.4 熟悉厂内专用线及车站部分线路的技术状况。
3 职责与要求
3.1 机车司机受班长的直接领导,在调车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3.2 负责机车的操作和监护、定期保养和文明生产等工作,并对机车的安全作业负责。
3.3 负责作好机车整备,保证机车技术状态良好,随时出车。
3.4 负责机车的操作,一般维修和保养,做好卫生清扫工作,负责工器具的保管。
3.5 严格执行机车操作规程、厂内调车作业规程及铁路技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3.6 做好运行记录,对本班机车运转、作业情况、缺陷及消缺情况,维护、保养情况详细记载,认真交接班,搞好本岗位的文明生产。
3.7 在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调车员的生产调度命令。
3.8 负责完成与调车员的汇报联系工作。
3.9 负责4号栈桥的文明生产。
3.10 完成班长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燃料供应部运行班班长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