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部综合班计量员工作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综合班计量员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综合班计量员岗位的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具有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和燃料专业中级工证书。
2.2 资历与技能
2.2.1 从事燃料工作三年以上,了解电力生产过程,熟悉燃料运、储、配设备和工作程序。
2.2.2 熟悉基本的经营管理知识,掌握燃料采制国标标准。
2.2.3 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
3.1 在燃料供应部综合班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汽车小窑煤过衡和煤样采制监护工作;在技术上受燃料采购员和班长的领导,落实具体的过衡和采制煤样监护工作。
3.2 负责汽车过衡,对所记录的过衡数据、过磅单、台帐、报表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来煤车车辆过衡。做到来煤过衡率100%、采制样率100%,准确率100%。
3.3 定期巡回检查所辖设施、设备,使所辖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备用状态,不因设施、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进煤。
3.4 负责采样监护过程中的煤质外检工作,对劣质煤、掺杂施假煤和有“三大块”煤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扣吨处理,做好记录并签字。
3.5 负责汽车小窑煤样送样前的全过程监护和看管,禁止煤样监护过程出现空缺或错样、倒样行为,参与制样过程监督。
3.6 对取、存样工具的完整性负责,禁止使用损坏的取、存样工器具。
3.7 对取样人员的安全和取样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对采样人员的安全和采样的规范性负责。
3.8 负责核对过衡情况,确保原始资料完整性和数据准确率100%。
3.9 经常保持采制批示牌、采样桶标签清晰,存取规范,禁止越权管理或越程序管理。
3.10 做好工作日志和各项登记和记录,对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3.11 过衡、采制监护工作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清扫所辖区域,做到设施、设备不损坏、不丢失并始终保持采样桶清洁无残留物。
3.12 严格执行燃料从业人员廉洁自律从业要求,不发生有损企业形象、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3.13 服从工作分配和工作作息制度安排,认真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按员工培训计划和要求,认真完成技术讲课、技术问题解答、专业知识讲课等工作,踊跃参加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提高技术知识水平。
3.14 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燃料供应部综合班班长负责检查。
本岗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