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值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值长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值长岗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电力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3年以上电力生产工作经历。
2.2.2 掌握国家有关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与经济法规,全面掌握电力生产相关知识。
2.2.3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2.2.4 熟悉、掌握企业管理知识,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能力。
3 职责与要求
3.1 值长在生产副总经理、运行部主任、副主任、值长组组长的领导下,行使全公司生产的调度指挥权。值长在值班期间,负责日常运行方式的调整及全公司主要设备系统和重要辅助设备运行操作的调度指挥,接受并完成电网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负责指挥全公司运行系统的操作及事故处理,负责全公司机组及主辅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督促、检查全值运行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现场规程制度。值长必须保证在值班期间完成本值的各项操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
3.2 值长当班期间应及时向省调汇报我公司机组运行情况并了解电网运行情况,针对电网及我公司特殊运行方式向各班组布置本值生产任务及做好事故预案。
3.3 负责一种工作票及操作票的审批。值长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并督促其他运行员工严格执行。
3.4 根据运行部安排和上级调度部门的要求,努力保证设备系统在最佳运行方式下运行,确保全公司的安全、经济生产,负责搞好本值值际小指标竞赛活动,不断强化员工的节能降耗意识。
3.5 当发生事故或设备处于异常运行时,负责指挥全公司的处理事故;组织运行班组,分析当值运行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和异常现象。
3.6 负责当班期间运行设备缺陷的统计、督促消除工作。
3.7 安排好电气110KV、6KV、380V系统和主要热力系统的操作,负责重大操作的监护,负责机组启、停等大型操作的指挥,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3.8 负责当值期间的化学监督、汽水品质控制,执行机组设备启停、运行防腐制度。
3.9 组织并监督运行人员执行各项试验、操作。
3.10 按照公司部门计划下达工作任务,制定值内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3.11 每月召开一次值内运行班长会,通报本值生产任务以及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值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好值内班组间的工作。
3.12 当班期间加强对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方式的科学合理调整,并根据电网调度员的调度命令及设备状况,对全公司主要设备系统和重要辅助设备运行操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保证全公司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13 参加每月公司运行调度协调会,掌握全月生产情况、小指标完成情况,对本值各运行班组的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情况提出建议。
3.14 负责定期组织本值人员参加全公司反事故演习工作。
3.15 对本值生产运行及节能方面的工作有权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全公司生产指标任务的完成。
3.16 对《值际竞赛实施办法》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对在本值内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或行为,提出考核处理的意见。
3.17 有权对本值各专业班组的考勤进行监督检查。
3.18 按时完成运行部和值长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值长组组长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