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热机运行锅炉副值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热机运行锅炉副值班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考核与职权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热机运行锅炉副值班员岗位。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1年以上巡检操作员岗位工作经验且在本岗位见习二个月以上。
2.2.2 掌握国家有关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与经济法规,全面掌握电力生产相关知识。
2.2.3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程及规章制度。
2.2.4 具备协作配合的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
2.2.5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3 职责要求
3.1 锅炉副值班员受热机正班长和热机副班长的领导,值班中,在锅炉主值班员的指导下工作,协助锅炉主值班员搞好炉组的工作。
3.2 锅炉副值班员为制粉系统安全经济运行负责人,重点负责制粉设备的运行调整与控制,保护制粉系统的稳定运行。
3.3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
3.4 当制粉系统异常运行或发生事故时,能够正确分析、迅速判断、及时处理,在事故处理中,应根据锅炉主值班员命令进行工作。
3.5 负责定期测量粉位、清掏小筛子、绞龙送粉粉工作,并将检查情况汇报锅炉主值班员作入记录。
3.6 完成司炉布置的其它工作,并负责专区卫生的清洁。
3.7 在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事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得到班长同意方可交接班。
3.8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不同意见,应向各班长或高备汇报,不得争吵或强行交接班。
3.9 巡视现场,检查设备,了解询间设备运行备用情况和粗、细粉分离器以及小筛子等设备的检查。
3.10 每二小时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间题及时汇报司炉。每班不少于二次对细粉分离器的小筛子进行杂物清理,并经常检查回粉管锁气器,防止堵塞、着火。
3.11 勤调整,保证合格的煤粉细度,尽量提高磨煤机出力。
3.12 注意磨煤机电流,及时联系补加钢球。
3.13 每小时测量粉位一次,并汇报司炉。
3.14 当制粉系统故障时,按事故处理规程及时处理,方法步骤及时汇报司炉。
3.15 交班前将给煤机周围,给粉机平台及楼梯清扫干净,全面巡视所辖设备一次,完成所辖设备的日常维护。
3.16 积极消缺做到小缺陷不过夜,大缺陷有安排。
3.17 锅炉副值班员有权在不影响司炉燃烧调整的情况下,做本炉制粉系统的调整工作。
3.18 锅炉副值班员发现司炉发出的命令有明显错误,并直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班长。
3.19 锅炉副值班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或无我公司工作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和接近设备。
3.20 锅炉副值班员有权制止不办工作票手续的检修人员,在自己管辖范围内进行检修工作。
3.21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锅炉副值班员有权制止与事故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3.22 锅炉副值班员出现神态不正常的人接班时,有权拒绝交班,并报告班长。
4 检查与考核
4.1 由运行部主任、副主任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