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热机运行锅炉主值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热机运行锅炉主值班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考核与职权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热机运行锅炉主值班员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管理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1年以上值班员岗位工作经验且在本岗位见习三个月以上。
2.2.2 掌握国家有关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与经济法规,全面掌握电力生产相关知识。
2.2.3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实务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程及规章制度。
2.2.4 熟悉、掌握企业管理知识,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协调、处理岗位之间协作配合的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
2.2.5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3 职责要求
3.1 主值班员受班长的领导,在值班中受值长、班长的指挥,是本炉组安全经济和文明生产的总负责人。
3.2 主值班员为炉组负责人,有权指挥本炉人员的操作,并对自己所发布的命令负全部责任。
3.3 主值班员重点负责主操作盘工作,经常与汽机主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取得联系,保护运行参数的稳定,保证本炉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4 主值班员应根据班长的命令进行各种操作,在事故情况下,主值班员接到值长命令后,立即执行,然后告知班长。
3.5 做好事故预想,领导本炉人员做好运行维护,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3.6 审核、批准本岗位所属设备的各类工作票和操作票。
3.7 坚守岗位,做好各种记录,搞好本炉组人员的培训工作。
3.8 在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事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得到班长同意方可交接班。
3.9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不同意见,应向各班长汇报,不得争吵或强行交接班。
3.10 接班时巡视现场,检查设备,了解询问设备运行备用情况,检查各仪表、自动、自控、保护信号装置的运行清况。
3.11 接班时对炉内燃烧工况、对各仪表、自动、保护信号全面检查。
3.12 督促巡检员每二小时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联系、登录。
3.13 认真分析本炉运行工况,按照设计标准,参照运行卡片,做到勤调整,保证本炉安全经济运行。
3.14 根据运行方式和负荷的要求,保持高参数运行。
3.15 了解燃料的质量变化,加强燃烧调整,负责定期打焦,对着火不好的喷燃器重点监视与调整。
3.16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合理指挥值班员加强调整与操作。
3.17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预防性试验(定期降粉、磨煤机油压试验、水位保护试验)等。
3.18 当发生事故时,应冷静全面分析事故性质,立即按事故处理规程迅速、果断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3.19 查阅运行日志,各类报表是否正确,真实并签字。
3.20 有权根据本炉的运行情况,在不影响整体的情况下,做适当的调整,如汽温、水位、负荷等。
3.21 主值班员有权对班长不正确的指挥提出建议性意见。如班长坚持意见则应迅速执行。如命令属于明显危及人身、设备及安全时,主值班员则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上报运行部或值长。
3.22 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或无我公司工作人员陪同的外事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接近设备。
3.23 主值班员在值班中,有权采取措施处理设备缺陷,有权拒绝没有办理手续的人员在运行、备用或停用的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由运行部主任、副主任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