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运行水汽副值班员岗位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运行水汽副值班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职权、检
查与考核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运行水汽副值班员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管理工作。
2. 任职资格
2.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2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3.职责内容和要求
3.1协助水汽主值班员进行工作。
3.2 值班期间业务上接受值长、班长及水汽主值班员的领导。
3.3能熟练掌握水汽化验、锅炉排污、给水、炉水调整以及磷酸盐处理、氨—联胺处理等系统设备启停、运行、维护及异常处理等工作。
3.4熟练掌握化学分析仪表的工作原理、调校、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3.5能够对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水汽品质进行化学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劣化因素并确保符合《水汽质量控制标准》。
3.6能正确判断水汽循环系统异常现象。
3.7 能处理本岗位一般设备故障及水汽品质异常。
4.工作程序
4.1接班工作:
4.1.1接班人员必须在正点接班前三十分钟进入现场,换好工作服,由班长组织班前
会,听取交班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
4.1.2协助水汽主值班员检查设备运行、备用和检修状况是否正常、了解机炉运行方式、加药泵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注意事项。
4.1.3协助水汽主值班员检查化验仪器、仪表、试剂、药品、工具等是否齐全完整好用。
4.1.4 检查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各种水汽品质是否正常,了解设备缺陷情况。
4.1.5 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水汽主值班员,并执行其命令。
4.2正常工作:
4.2.1水汽副值班员应按工作内容和要达到的要求及班长、水汽主值班员对本岗位任务的布置,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努力完成本值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热力循环系统水汽品质及加药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4.2.2协助水汽主值班员认真执行定期工作制度,搞好水汽品质分析和设备维护及巡回检查。
4.2.3认真按规定的时间正点取样抄表,并按部颁《水汽试验方法》严肃认真、准确地进行水汽品质分析化验工作,并将化验结果及时地填写在运行日报上,使分析准确率在95%以上,抄表合格率在98%以上。
4.2.4当化验结果凭经验认为不准确时,应重新取样分析。
4.2.5汽水化验值班员值班期间,对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水汽品质负责监督,应严格执行《化学监督制度》。
4.2.6水汽副值班员值班期间,在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某一环节水汽品质异常时,应根据水汽主值班员的安排增加化验次数,并及时处理。
4.2.7水汽副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和抵制一切违章行为,积极参加无差错活动,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保持室内和工作现场以及所辖设备系统的清洁卫生,做到设备齐全,各种报表记录完整清洁,采用仿宋体书写,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4.3交班工作:
4.3.1汽水化验值班员应在交班前三十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4.3.2对设备、仪器、仪表及所属卫生区进行彻底清扫,擦试,做好文明生产。
4.3.3正式交班后退出现场,到指定地点开班后会,总结本值工作,吸取经验教训。
5.职权
5.1值班期间有权制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在事故处理时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
现场。
5.2有权制止未经允许私自动用生产设备及消防设备的行为。
5.3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5.4在事故分析会上有权阐述自己的处理过程和今后的防止对策。
5.5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有权向水汽主值班员提出。由水汽主值班员要求
交班者进行解释和改正,否则有权拒绝接班。
5.6有权向班长或技术员提出生产及其它方面的建议。
5.7值班员接到明显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指令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可向上一级报告。
6.检查与考核
6.1按公司有关条例及运行部有关规定考核。
6.2由运行部主任、主管化学专业副主任按本规范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