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运行汽水化验值班员岗位安全职责
本职责规定了化学运行汽水化验值班员的安全职能、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安全要求、工作程序、职权、检查与考核.
1、汽水化验值班员是炉内水处理及热力设备水汽化验监督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汽水化验值班员管辖氨一联胺加药系统,磷酸盐加药系统(药液的配制,负责所属设备的启停操作,运行维护,加药量(或浓度)大小的调整、化验分析以及煤粉细度的测定工作。
3、职责范围内工作必须正确控制、分析监督,同时,具备对可能发生的异常,事故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并保证全厂水汽循环系统的正常加药和化验监督。
4、汽水化验值班员必须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考核合格。
5、汽水化验值班员在运行班长领导下进行安全工作,并按受班长在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领导
6、安全管理和执行安全措施上胺分场运行副主任或安全员的指导,并认真执行其命令。
7、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1)熟悉《电力生产法》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3)《化学监督制度》有关部分
(4)《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有关部分
(5)《化学运行规程》有关部分
(6)熟知分场相关管理制度
(7)化学分场运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8、汽水化验值班员应熟知下列生产知识
(1)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
(2)锅炉排污系统,联胺加药系统
(3)燃煤制粉系统
(4)磷酸盐加药系统
(5)给水,除氧系统及疏水,热网系统
(6)全厂热力系统
(7)应熟知热力循环系统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及参数
(8)应熟知本岗位水汽品质及煤粉细度,分析化验项目,原理、方法.
(9)应熟知本岗位水汽品质及煤粉细度控制指标及其意义
(10)应熟知加药系统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特性及参数.
9、熟练掌握水汽,煤粉采样、化验、锅炉排污、给水、炉水调整以及磷酸盐处理、氨、联胺处理等系统设备启停、运行、维护及异常处理等,及熟练掌握化学分析仪表的工作原理,调校、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10、具备正确判断水汽循环系统异常现象。
11、具备处理本岗位一般设备故障及水汽品质异常。
12、具备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做好事故预想工作。
13、 认真执行定期工作制度,搞好水汽品质分析和设备维护及巡回检查。
14、认真按规定的时间正点取样抄表,并按部颁《水汽试验方法》严肃认真、准确地进行水汽品质分析化验工作,使分析准确率在100%,抄表合格率在100%。
15、综合分析化验结果认为不准确时,应重新取样分析并严格执行《化学监督制度》要求,及时汇报班长,要求数据复核等,为准确判断做好前期工作。
16、汽水化验值班员值班期间对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某一环节水汽品质异常时,应增加化验次数,及时处理。
17、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并报告班长,以听取其指示,由班长统一指挥处理.当直接接到值长或分场主任指令时,应先汇报班长同意后执行,紧急情况可执行后汇报。
18、在事故处理时,应按班长要求增加水汽品质化验点,化验项目和次数好水汽品质留祥和标记工作。
19、协助有关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当时处理情况和化验结果。
20、认真按有正规手续的工作票进行系统隔离和恢复,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向班长汇报,属于本分杨管辖设备缺陷,应由班长进行登记并联系尽快消除,属于外分场管辖设备缺陷,应通知设备所辖分场运行班长要求进行登记,并联系尽快消除,在检修人员进行消除缺陷时必须正确无误地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21、根据运行方式,设备状况,季节性气候,水汽品质变化做好事故预想。
22、凡是联系与其他专责(含其他分场专责)有关的一切操作、分析化验、汇报分析结果与分析判断结果时,必须执行心下要求:
(1)使用电话联系时,必须互报姓名、职务、互相复述联系内容,并进行记录。
(2) 涉及到两个分场的操作联系要报告班长,机炉启停和水汽质量劣化时的联系,须通过班长进行。
23、汽水化验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和抵制一切违章行为,积极参加无差错活动,各种报表记录完整清洁,打好文明生产基础,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可靠落实。
2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班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准时参加班前、后会,听取交、接班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
(2)查阅专责记录、报表及命令指示。
(3)检查设备运行备用和检修状况是否正常,了解机炉运行方式,加
药泵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注意事项。
(4)检查化验仪器、仪表、试剂、药品、工具等是否齐全完整好用。
(5)检查热力设备水汽循环系统各种水汽品质是否正常,了解设备缺
陷情况。
(6)检查药箱药位是否符合规定,汽水化验站化学药品存量情况。
(7)接班人员认为未能完成所规定的项目而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时,应
向交班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否则汇报班长,拒绝接班。
(8)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交班人员提出,如发现事故应立即汇报本班班长后停止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直到事故处理结束或不威胁安全生产时并得到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手续。
(9)正式接班后应在运行记录本上签字,并向班长汇报本岗位接班情况,听取班长对本班工作任务的布置与要求。
25、努力完成本值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热力循环系统水汽品质及加药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6、接班人员因故未按时接班时,应报告班长并继续值班到有人接班。
27、值班人员有权制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在事故处理时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有权制止未经允许私自动用生产设备及消防设备;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8、交接班时发现接班人员精神失常、酗酒或患有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疾病时,有权拒绝交班,并报告班长。
29、在事故分析会上有权阐述自己的处理过程和今后的防止对策。
30、在检查中发现其他班组或专责有违反规定和要求的情况,有权提出并要求解释和改正。
31、有权向班长提出确保安全生产及其它方面的建议。
32、接到明显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指令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一级报告。
33、本职责按照厂和化学分场《目标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