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第二热电厂企业标准
化学检修班检修工工作标准
1.范围
本工作标准规定了化学分场设备检修工(含专责焊工)的工作职能、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检查与考核等。
本工作标准适合化学分场设备检修工工作岗位及化学分场专责焊工。
2.引用文件
本标准根据《Q/LED一303—00.04一9l化学分场工作标准》、《化学水处理设备检修工艺规程》,并结合本班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3.职能
3.1 职责:
3.1.1 在化学检修班班长(副班长)的领导下工作,技术上接受班技术员的指导。
3.1.2 对化学分场管辖的设备、系统的正常大小修、防腐及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负责。
3.1.3 在特殊情况下,分场主任或主管负责人安排的临时工作,完成后应向班长进行必要的汇报。
3.2 职权:
3.2.1 有权提出工艺革新或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
3.2.2 有权阻止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3 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命令和不符合要求的工作票,并可越级上报。
3.3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3.1 化学检修工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由分场给予正式任命后方可独立工作。
3.3.2 化学检修工应具备的生产知识:
3.3.2.1 化学检修工应熟知并执行下列规程制度:
3.3.2.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3.3.2.1.2 《化学运行规程》有关部分。
3.3.2.1.3 《化学水处理设备检修规程》有关部分。
3.3.2.1.4 《化学分场管理制度》有关部分。
3.3.2.1.5 应知消防规程有关条文的意义。
3.3.2.2 化学检修工应了解下列系统:
3.3.2.2.1 生水系统及清水处理系统。
3.3.2.2.2 化学除盐系统及软化水处理系统。
3.3.2.2.3 酸碱系统和压缩空气系统。
3.3.2.2.4 水处理室暖气、循环水处理系统、加氯系统。
3.3.2.3 应熟知水处理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特性及参数。
3.3.2.4 应知常用检修材料的规格、性能及用途。
4.工作标准
4.1 正常工作:
4.1.1 积极参加班组培训及其它活动。
4.1.2 努力学习,钻研技术业务,学会现代化管理,运用PDCA法,不断地总结经验教
训。以提高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
4.1.3 对化学分场所管辖设备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1.4 认真完成下达给自己的各项检修任务。
4.1.5 按规定的要求,记好检修台帐。
4.1.6 专责焊工,无焊工工作时,应服从分配协助钳工干活。
4.2 工作要求:
4.2.1 加强技术业务学习,达到对检修人员“三熟”、“三能”的要求。
4.2.2 严格遵守厂和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2.3 按时或提前完成布置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4.2.4 自觉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
4.2.5 履行勤俭节约、修旧利废、高质低耗,以提高经济效益。
4.2.6 所有施工工具、材料、备件、零部件应摆放整齐,保持工作现场清洁卫生。
4.2.7 做到缺陷消除率大于95%,阀门泄漏率小于0.3%。
4.2.8 执行厂《职工通用工作标准》。
5.工作程序
5.1 消除缺陷的检修人员,每天应首先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然后进入现场巡
视,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缺陷,要报告班长,列入检修计划中进行解决。
5.2 查阅缺陷记录本,缺陷处理后要签字。
5.3 接到下达的工作任务后,要心中有数,按需要准备好工具、材料和备件。
5.4 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5.5 按计划规定的项目、检修工艺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5.6 每项工作结束后,按规程做好设备检修台帐。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按照厂和分场《岗位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