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长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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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发电部化学主管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本岗位工作绩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发电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梦蛟。
本标准主要初审人:魏利锋。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化学主管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化学主管岗位的工作。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DT-IPSPC 2134—2004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47—2004 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05—2004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6—2004 异常分析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58—2004 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86—2004 安、反措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8—2004 技术改造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78—2004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81—2004 运行规程和系统图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10—2004 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22—2004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标准
Q/CDT-IPSPC 2123—2004 剧毒危险品管理标准
Q/CDT-IPSPC 2022—2004 考勤管理标准
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主要对发电部化学运行高级主管负责。
3.2 责任
3.2.1 本岗位对发电部化学设备系统的运行及人员管理工作负责。
3.2.2 承担Q/CDT-IPSPC 3002—2004《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3.1条所规定的责任。
3.2.3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过失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3 权限
3.3.1 行使Q/CDT-IPSPC 3002—2004《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3.2条所规定的权限。
3.3.2 行使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享有的权限。
4.1 具备Q/CDT-IPSPC 3002—2004《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中4.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2 专业知识
4.2.1 掌握电厂生产过程、化学运行规程、化学监督质量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
4.2.2 熟悉并掌握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炉内处理、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氢气系统的生产过程、原理及操作。
4.2.3 掌握水、汽、氢、废水监督项目及实验方法。
4.2.4 掌握水、汽异常原因及处理方法。
4.2.5 掌握常用化学药品的性质。
4.2.6 掌握常用化学仪表构造和使用方法。
4.2.7 掌握班组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知识。
5.1 化学水、汽指标合格率≥98%,氢合格率为100%。
5.2 化学运行设备定期工作完成率100%。
5.3 水、汽、氢、化验及时率100%,准确率≥98%。
5.4 反措、技措、安措完成率100%。
6.1 周期工作
6.1.1 每日8:30进入生产现场,查阅各岗位运行日志、运行记录及台帐,了解设备运行工况及各种水、汽、氢指标情况,指导运行人员工作。
6.1.2 每日11:00上网查看化学缺陷及处理情况,化学专业异常分析情况,填写专业意见,协调督促缺陷处理,查询生产日报,掌握机组用地下水、库水及补水率情况。
6.1.3 每日14:00查看化学人员出勤情况,并在考勤表上做好出勤、缺勤登记,执行Q/CDT-IPSPC 2022—2004《考勤管理标准》中的
6.1.4 每周二、周五对水处理、精处理、炉内、深井泵、工业废水、综合水泵房、制氢站、循环水加药、节水、生活污水、软化水等设备系统全面巡查,掌握设备工况及文明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及相关部门。
6.1.5 每周对化学运行岗位值班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运行人员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惩考核意见,报发电部化学高级主管及发电部领导。
6.1.6 每月2日前完成上月水汽质量合格率、氢气监督、大宗药品、内冷水及循环冷却水、仪表三率统计月报,经化学运行高级主管校核后,报设备部化学高级主管,执行Q/CDT-IPSPC 2134—2004《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中的
6.1.7 每月3日前将填写好的化学人员(正式工)考勤表报发电部领导审核签字,执行Q/CDT-IPSPC 2022—2004《考勤管理标准》中的6.4条。
6.1.8 每月3日前将填写好的化学人员(临时工)考勤表报同力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同力公司临时工工资管理人员,执行Q/CDT-IPSPC 2022—2004《考勤管理标准》中的6.4条。
6.1.9 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化学运行临时工的考勤情况、休假情况、奖惩考核情况,制做临时工月度工资表,报发电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同力公司临时工工资管理人员。
6.1.10 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度化学大宗药品使用情况统计,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和发电部。
6.1.11 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化学运行日志、记录、报表、台账等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工作。
6.1.12 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度化学设备运行的定期分析工作,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
6.1.13 每月25日前完成下月度化学运行的工作计划,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
6.1.14 每月25日前完成下月度运行用大宗药品计划,报计划供应部采购主管。
6.1.15 每月30日前准备好下月度运行各岗位用日志、记录及台账等并放置到岗位。
6.1.16 每月30日前完成化学运行专业培训计划,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
6.1.17 每年10月份进行化学运行人员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考试工作。
6.1.18 每年12月底完成下一年度化学大宗药品计划的编制,对上年度大宗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6.1.19 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当年化学运行工作总结,并制定下一年化学运行工作计划。
6.1.20 每3~5年组织修改《化学运行规程》工作,执行Q/CDT-IPSPC 2181—2004《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中的
6.2 非周期工作
6.2.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化学设备运行定期试验轮换项目,并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审批,监督指导化学运行人员做好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工作,执行Q/CDT-IPSPC 2010—2004《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管理标准》中的6.6条。
6.2.2 组织完善化学运行合理化建议,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执行Q/CDT-IPSPC 2047—2004《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中的6.2条。
6.2.3 组织开展化学技术攻关工作,执行Q/CDT-IPSPC 2018—2004《技术改造管理标准》中的
6.2.4 做好化学专业的事故调查和运行异常分析工作,为分析事故提供技术支持,执行Q/CDT-IPSPC 2016—2004《异常分析管理标准》中的
6.2.5 做好化学重要设备启停、机组启动时化学监督和运行重大操作的技术把关工作,执行Q/CDT-IPSPC 2058—2004《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中的
6.2.6 根据化学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安、反措措施,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审批,执行Q/CDT-IPSPC 2086—2004《安、反措管理标准》
6.2.7 加强制氢设备及氢气系统的安全管理,执行Q/CDT-IPSPC 2122—2004《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标准》中的
6.2.8 每年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化学系统运行方式,对化学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设备存在的重大缺陷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性措施,报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及发电部审批。
6.2.9 负责化学运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运行人员执行运行规程。
6.2.10 对各种水、汽及氢监督项目异常时进行校验。
6.2.11 系统异动后及时修改、审定化学系统图,报发电部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审定,公司领导批准,并转发设备工程部、各值,执行Q/CDT-IPSPC 2181—2004《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中的
6.2.12 严格执行剧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监督各岗位剧毒危险品的使用情况,执行Q/CDT-IPSPC 2123—2004《剧毒危险品管理标准》中的
6.2.13 组织安排化学运行人员进行技术学习、技术讲课、反事故演习,提高运行人员水平及素质。
6.2.14 组织化学运行人员进行公司文件学习、安全学习,对新进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考试,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及考试,执行Q/CDT-IPSPC 2178—2004《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中的
6.2.15 组织完成化学运行临时工工资晋级考试,进行民主测评,统计成绩报发电部领导同意后,报请同力公司给予临时工工资晋级。
6.2.16 检查化学大宗药品库存情况,及时联系计划供应部采购主管进行采购,确保生产用药。
6.2.17 完成化学大宗药品到货后验收工作,盐酸、液碱、硫酸到货后安排人员卸车。
6.2.18 完成化学临时工劳保等物品需用计划的编制,报同力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同力公司计划采购主管,并对到货后的劳保用品进行质量验收。
6.2.19 填写手工领料单,报经同力公司领导、计划采购主管签字后到库房领取化学临时工用办公、劳保等用品,并进行发放。
6.2.20 领用发放化学正式员工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领用化学运行各岗位及实验室卫生清扫用品。
6.2.21 完成运行各岗位用日志、记录、台账等编制,经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审核后,报发电部及企业策划部审批后,制作成册。
6.2.22 完成化学运行各岗位所用物品、生产工具等购置、替换工作。
7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化学运行高级主管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并与本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本岗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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