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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培训制度
1、 班组设兼职技术培训员一名;
2、 培训的对象是全体班组成员,个人不得拒绝;
3、 培训应建立必要的台帐记录本;
4、 按期保质完成厂、分场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不得应付,走过场;
5、 培训的项目包括:政治教育、厂规厂纪教育、技术素质培训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培训;
6、 新入厂的学徒由班长指定专人与之签订师徒合同,学徒期满进行考试,成绩优异者按规定给师傅和学徒经予奖励;
7、 新分配的大、中专、技校学生原则上不签订师徒合同,但要指定负责培训。见习期满后,考试合格班组给予师傅一定的奖励;
8、 培训必须制定计划,规定月底制定下月计划,年底制定下年计划,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技术培训员负责;
9、 培训每告一阶段,如学徒一年、二年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记录在本人技术档案内,对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10、 对肯学肯干、技术进步快的学员,经培训员提议,班委会讨论通过,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向上级建议提前转正、定级。对不学技术、工作态度差、学习期满考试不及格,不能胜任一般工作的学员,经班委会讨论给予必要的惩罚直至建议延长学徒期或见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