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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与班内考勤制度
1、 全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一则两范”能源部颁发的火电厂文明生产若干规定;
2、 进入工作场所不得穿高跟披肩发,上班前必须换好工作服;
3、 上班时间不得串岗、找人闲聊及打电话聊天,上班时间不得吃东西和看小说及文艺杂志。鼓励看与生产有关的技术书籍,但不得影响工作;
4、 上班时间不得吵嘴打架,有问题找领导反映,通过组织解决;
5、 不迟到、不早退,离岗要请假并记入离岗登记本,返岗后消假。否则按继续离岗对待;
6、 离岗请假应先向组长请假,准假后经班长同意方可离岗;
7、 离岗超过三小时者,按缺勤半天对待,每月统计一次个人离岗总时间,予以公布;
8、 班组设考勤员一名(经民主推选,班长决定后产生),每天下班前考勤,考勤员不在时班长代考;
9、 请假必须提前请假,上班半小时后请假均算为事假,过日请假要写出检查,经教育不改,以旷工论处;
10、 无特殊原因不得托人打电话请假,或托人带假条;
11、 到假后必须按时上班超假一天算为事假,一天以上汇报分场决定;
12、 考勤张贴于明处,便于大家监督,对考勤有异议或不清,找班长或考勤员解释,不得私下散布不满意见;
13、 不得私自涂改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