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网站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厂化学 > 规章制度 > 详细内容
[分享]化学试剂的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6/15  阅读次数:1092  字体大小: 【】 【】【
本广告位全面优惠招商!欢迎大家投放广告!广告投放联系方式

化学试剂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二、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保存在实验室内的少量易燃品和危险品应严格控制,加强管理。
三、剧毒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加锁存放,批准使用,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必须分开,每种试剂用一件器皿,不得混用。
五、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的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或在通风橱内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
六、凡使用强酸强碱等化学试剂时,应按规定要求操作和贮存。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广告

甄长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1-2019 青果园电厂化学资料网 ( www.qgyhx.cn )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09001450号

申请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在线留言

网站由中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