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网站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厂化学 > 规章制度 > 详细内容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6/24  阅读次数:1653  字体大小: 【】 【】【
本广告位全面优惠招商!欢迎大家投放广告!广告投放联系方式
  •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非正常损坏,致使生产或设备性能降低者,均为设备事故,为了对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并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的目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自然事故两种。
          责任事故系指违章操作,擅离职守,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或人为的设备损坏。
          自然事故系指设备本身缺陷,在设计、制造、材料方面的不足或属于正常报废期限的事故。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设备事故
          (1)凡机械动力设备,由部件或零件突然损坏,造成被迫停产或设备遭受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者。
          (2)凡水、电、汽、冷由于操作不当影响供应,使设备损坏、造成停车者。
          (3)电器设备保护装置不当,未起保护作用,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停止生产者。
          (4)凡受压容器或受压管道破裂爆炸者。
          (5)起重作业中起重设备绳索突然损坏者。
          (6)设备防腐层未到使用期限,突然大脱落,使本体遭受损坏造成停产者。
          (7)凡输电线路及各种管道(物料管    道,上下水管道等)由于维护检查不周,遭受损坏而影响供电、供料、供水或造成减产者。
          (8)凡设备基础塌裂或倾斜下沉,致使安装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者。
          (9)凡直接参加生产的土木建筑及构筑物、管道、支架等倒塌,基础下沉、天棚陷落,大梁断裂等。
          4、设备事故的分类
    分重大、一般、微小三类。
          (1)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严重,性质恶劣,影响产品日计划产量10%以上,产量损失费达10000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 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 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
          设备零部件损坏,影响产品日计划产量 5% 或直接损失费在1000以上的事故,造成全厂生产中断4小时以内。
          (3)微小设备事故: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
          5、设备事故损失计算:
          (1)减产损失:以减产数量乘以部门年度计划成本计算;
          (2)修复费用:修复损坏部分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备件及附加费;
          (3)计算减产损失期限
          从事故发生起到安全恢复正式生产止。(因设备修复后的能力低,而造成的减产部分,可不计算,但事故报告中应详细说明。
          6、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发生设备事故后,车间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持现场,逐级上报,一般及微小事故,由使用部门会同生产部分析处理。重大事故报经公司领导,同时由生产部、车间进行现场分析,研究处理。
          (2)发生重大事故、车间应立即向生产部报告,生产部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一天内,报生产部、填写《设备事故分析表》并以车间为主有关人员参加,研究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对各类事故车间应在三天填写事故报告报生产部。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报告在7 天内整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处理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设备事故无论大小,应严肃认真处理。对违反制度、违犯纪律造成的责任事故要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对于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者,应追查事故部门的领导责任。
          (6)设备应建立事故档案,对设备事故要登记,整理好事故资料,并要妥善保管。
          重大事故登记表,    应写明事故部门名称、部位、原因、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广告

甄长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1-2019 青果园电厂化学资料网 ( www.qgyhx.cn )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09001450号

申请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在线留言

网站由中网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