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其内容:
(1)履行设备台帐档案(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数据和性能)。
(2)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安装试车记录。
(3)部件规范,主要附件及易损件图纸。
(4)检修记录(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名称及数量、检修质量、试车验收等)。
(5)设备事故和缺陷记录。
(6)设备的工作介质、工作压力、防腐衬里等主要情况。
2、保证设备台帐档案的准确性。设备变动车间履行必要手续,及时通知生产部变更档案台帐,设备调迁时,其设备档案随设备调迁。每一年生产部同车间核对档案一次,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基建、技改项目投产后的设备装箱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竣工图纸及安装试车验收记录等技术文件原本由总经办保管归档,副本由设备使用部门保存,有设备以后添的技术资料,如检修记录、事故记录、评级记录,车间均应认真填写,及时报生产部存档处理。
4、凡需用设备技术资料的部门,应填写借用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爱惜使用,用毕及时归还。凡向外部门索取的图纸资料,经使用部门核对后,用毕交总经办和生产部归档保管。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车间均应建立受压容器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履行以下手续: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事故分析表》、《设备完好状况检查表》、《设备事故处理报告》、《设备开箱验收证明书》、《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6、由生产部设备安全员根据装箱单要求检查设备数量、技术资料等,并进行登记,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证明书》,并作为附件一同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随机技术资料原件由总经办归档处理,副本由生产部和使用部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