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标准物质的使用要进行严格、严谨的管理。
2.范围
本部门所有标准物质包括:标准样品、标准溶液、标准气体等。
3.职责
3.1 化验室大班长负责标准物质的保管。
3.2 化验室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使用的监督。
3.3 化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物质使用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 标准物质的购买。
4.1.1 由化验室专人提交采购申请单,总经理批准并在采购单上签名,由采购部负责购买。
4.1.2 购买回来的标准物质要进行验收、贴好编号、做好登记。
4.2 标准物质建立相应的档案和目录。
4.2.1 标准证书统一在一个文件夹内由专人管理。
4.2.2 建立标准物质管理表单,包括名称、规格、特性值、有效期、证书以及报废处理等。专人负责记录。
4.3 标准物质领用应由班长申请,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并说明使用目的,由化验室负责人批准签名后使用。
4.3.1 标准样品应按其规定进行稀释制备。标准溶液根据其标识浓度逐级稀释至相应标准要求所需浓度,稀释级别一般一次不高于1000倍。制备好的标准物质应有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配制好的溶液应妥善保存并做好标准溶液配制及稀释记录。
4.3.2 制备后的标准使用液应做盲样进行验证。
4.3.3 打开的标准溶液一次不能使用完时,应封口,贴上标签,注明打开日期及有效期。保存在保鲜柜中,并做好记录。
4.3.4 使用人应保证标准物质的完整无损,不受污染、损失、混乱和丢失,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4.3.5 领用的标准溶液储备液安规定期限保存,使用前稀释,现用现配。
4.4 标准物质应存放在阴凉处,密封保存,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保存。
4.5 标准物质应定期检查,过期的应及时处理,不足时应及时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