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部运行副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运行副班长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运行副班长岗位的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20年以上燃料生产经历。取得本岗位高级工专业培训证书。
2.2 资历与技能
2.2.1 具有五年及以上现场燃料运行实践经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2.2 具有三种及以上燃料运行岗位工作的实践经验。
2.2.3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运行方式和电力生产知识。
2.2.4 熟悉掌握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等有关规定,能熟练进行安全指导和检查工作。
3 职责与要求
3.1 运行副班长在运行班长的直接领导下展开工作。
3.2 负责输煤耗电、煤场整形和来煤检斤率等生产指标的完成。
3.3 负责本班的培训工作,有计划的做好技术问答、现场考问、并做好记录。定期组织本班人员的反事故演习、技术表演赛,经常进行考问讲解,每班班前做好事故预想,不断提高全班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3.4 负责卸储煤系统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监督工作,负责机车作业的指挥协调。
3.5 负责设备的现场交接,并对交接中的问题及时指正。
3.6 负责煤场的平整和混煤掺配工作达到标准。
3.7 负责煤场作业的指挥和监督工作。
3.8 协助班长做好班内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工作目录、台帐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做到资料、记录完整有序、准确。
3.9 负责监督当值值班员对设备的检查、监视、调试及维护保养工作。
3.10 负责 “两票三制”的执行。设备检修时,应亲临现场布置或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检修完毕,应到现场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3.11 岗位缺员时,作为备员及时顶岗。
3.12 班长缺岗时,代理班长行使班长的职权。
3.13 完成班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燃料供应部主管副主任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