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部化验班采样值班员工作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化验班采样值班员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供应部化验班采样值班员岗位的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
具有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和燃料专业中级工证书或取得本岗位专业培训证书和燃料采化岗位资格证书。
2.2 资历与技能
2.2.2 熟悉输煤系统和本岗位燃料采制煤样的各种设备性能,熟练使用制备煤样设备及维护。
2.2.3 熟悉掌握各类燃料采、制国家标准和分析方法。
2.2.4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化学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法规等。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班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服从组长工作管理,负责入厂燃料的采样、制样工作,完成组长安排的各项生产任务;在技术上受专责工程师、班长的领导和监督,协助组长解决生产中出现各类问题。
3.2 负责所管辖的仪器和设备的巡回检查,确保燃料采制设施、设备、仪器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3 主动了解燃料到货时间,随时做好采制样准备工作,采样时负责办理采样操作票,认真记录车号和矿点,悬挂采样警示标志,禁止无票操作。对采样的安全负责。杜绝发生人身伤害和异常以上不安全现象发生。
3.4 负责入厂燃料批批采样,按国标规定确保采样深度并达到采样重量和规定的采样点数,严禁敷衍了事,杜绝发生影响企业形象和损害企业利益现象。
3.5 负责燃料制样工作,制样、制备煤样必须按制样图程序进行。确制备不同粒度的煤样,符合国标规定要求。
3.6 负责备样保存工作,对备样的保存周期和安全性负责。
3.7 负责汽车小窑煤进煤期间的接样、制样监督和存样工作,参与二次编码,对汽车小煤日存样和批样的安全性负责。禁止发生倒样、窜样等违法违纪现象。
3.8 采制样过程中做到使用容器规模、可靠,标签内容、时间明确、清晰,存取规范,禁止越权管理或越程序管理。
3.9 做好工作日志和各项登记和记录,对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3.10 采制样工作过程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使用仪器、设施、设备不损坏、不丢失并始终保持清洁无残留物。
3.11 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完成本岗位的工作。踊跃参加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12 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燃料供应部化验班班长负责检查。
4.2 本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
5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