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化学运行水处理主值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运行水处理主值班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运行水处理主值班员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管理工作。
2 任职资格
2.1 文化水平与技术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资历与技能:
2.2.1 从事化学运行工作十年以上且具有三年以上值班员岗位工作经验。
2.2.2 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长期运行倒班工作。
2.2.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
3 职责与要求
3.1 在班长领导下,协助班长搞好本班安全经济生产及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班长离岗时,
代行班长职责。岗位专责人员离岗时及时顶岗。
3.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认真监视、分析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各种化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正常运行。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班长,并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3.3 审查和办理一、二种工作票,能根据运行方式和季节性气候的变化,作好事故预想工作。
3.4 负责班组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协助班长搞好班组事故演习。
3.5 负责配制阻垢剂工作,协助水处理值班员进行化学水处理设备系统的一切操作和正常维护,并使用和保管好化验仪器、仪表和药品。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够正确调整、控制、监督,同时对可能发生的异常事故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并保证供给足够数量且合格的除盐水。
3.6 能熟练掌握水处理设备的启动、停止、再生操作及水质化验分析,熟练掌握化学分析仪表的工作原理,调校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3.7 熟悉各转机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和维护工作,保证转机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8 按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切换和换油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3.9 在巡回检查中如发现设备缺陷,尤其是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班长,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10 根据班长指令或主动建议及时启停设备,保证所有转机设备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3.11 能根据运行日志和有关技术记录,分析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工况,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出水质量,降低酸、碱耗,提高经济效益。
3.12 管辖范围: 生活水泵房内所有设备、雨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循环水加药间内所有设备、水泵间所有设备及#1、2中和泵。并负责所有设备的巡检工作。
3.13 接班工作:
3.13.1 提前30分钟进入现场,听取交班班长交待。
3.13.2 查阅各种记录、报表及命令指示。
3.13.3 检查设备运行、备用和检修状况是否正常,了解水处理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注意事项,了解转动机械运行情况及缺陷情况。检查所管辖设备情况。
3.13.4 检查化验仪器、仪表、试剂、工具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各水箱水位、药品、药位、酸碱液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13.5 检查水处理各种水质是否正常。
3.13.6 检查现场设备环境卫生以及文明生产情况。
3.13.7 接班人员认为交接人员未能完成所规定的项目而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时,应向交班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否则可拒绝接班,并汇报班长。
3.13.8 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交班人员提出,如发现事故应立即汇报本班班长后,停止交接班手续,此时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直到事故处理结束或不威胁安全生产,并得到班长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班手续。
3.13.9 正式接班后应在运行记录本上签字,并向班长汇报本岗位接班情况,听取班长对本班工作任务的布置与要求。
3.14 当班工作:
3.14.1 主动了解、掌握化学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3.14.2 协助班长进行工作票的审核。
3.14.3 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纪录。
3.14.4 根据当班运行方式及天气情况,做好各岗位的事故预想。
3.14.5 根据各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各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
3.14.6 进行系统隔离、卸酸、碱等危险工作及主要设备的启、停操作及监护,认真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3.14.7 按照工作内容要求及班长对本班任务的布置,协助做好水处理设备的启停、再生及运行操作工作,,确保水处理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全面完成水处理各项经济指标及安全生产任务。
3.14.8 在水处理系统的某一环节水质异常时,应协助水处理值班员进行化验并及时处理。
3.14.9 认真按照正规手续的工作票进行系统隔离或恢复,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向班长汇报,并做好缺陷登记和联系工作,在检修人员进行消除缺陷时,应给予一切方便。
3.14.10 配合有关专责,保持好水箱水位及供水量的稳定,当发现除盐水流量变化时,应及时与汽机有关值班员取得联系。应与水处理值班员一起配制阻垢剂药液。
3.14.11 根据运行方式、设备状况、季节性气候、水质变化作好事故预想。
3.14.12 正确填写本岗位运行日志及值班记录,做好经济分析核算。使酸耗低于50克/摩尔,碱耗低于55克/摩尔,自用水率低于10%,制除盐水电耗低于0.85千瓦时/吨水。
3.14.13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并报告班长,以听取其指示,由班长(或技术员)统一指挥处理。当直接接到值长指令时,应先汇报班长同意后执行,紧急情况可执行后再汇报。
3.14.14 在事故处理时,应按班长或技术员要求增加水质化验点、化验项目和次数,并做好水质留样和标记工作。
3.14.15 协助有关人员作好事故调查工作,并提供当时处理情况和化验结果。
3.15 交班工作:
3.15.1 在交班前三十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3.15.2 对水处理系统设备、转机设备及水质全面检查,应无异常现象。
3.15.3 各水箱水位、酸碱液位应符合规定。阻垢剂药箱药位应符合规定。
3.15.4 对本岗岗位报表、记录、资料、仪器、仪表、药品、试剂及工具进行清点,应保证齐全、完整好用、试剂充足够用、报表记录准确无误。
3.15.5 作好各种记录,并向班长汇报设备的运行状况、缺陷情况。
3.15.6 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注意事项。本班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接到的指示命令等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15.7 正式交班后退出现场,到指定地点开班后会,总结本班工作吸取经验教训。
3.15.8 在事故处理中或有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应在交班班长或技术员统一指挥下,协助交班人员工作,直到事故处理结束或操作告以段落,并得到班长同意后方可交接班。
3.15.9 接班人员因故未按时接班时,应报告班长,并继续值班到有人接班。
3.15.10 做好本班所管辖设备及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扫工作。
3.16 联系工作:
3.16.1 凡是与其它专责有关的一切操作、分析化验工作,需事先联系。
3.16.2 使用电话联系时,必须互报姓名、职务、互相复述联系内容,较重要的工作联系应予以记录。
3.16.3 凡涉及到两个专业间的操作联系,要报告班长。改变除盐水供水运行方式须得到值长和班长同意后再进行。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运行部主任及副主任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及运行部有关规定考核。
5 附录
(无)